作者/格格
前言
台灣的同志團體,不管是立案的,或者是學生社團,經費短缺是普遍的現象.。在推運動、辦活動「有錢不是萬能,沒錢卻萬萬不能」的情況下,每次要辦活動時,總是需要到處向人鞠躬哈腰的找錢。過去的老招數總是傾向向「個人」或「社群內部」互相榨取錢財,例如找友善的老師、友善的商家或gay bar、t-bar等等,一條牛一年剝上好幾次皮也是有的。但是,長此以往總不是辦法,如果你/妳希望能夠無金錢面的後顧之憂的辦一場營隊、影展、活動,或者更進一步,為你的社團留點將來做事的經費的話,還是得向外取得一些資源才行。
就台灣目前為止還沒有發達的市民社會─在此指有穩定的眾多願意捐錢支持社會運動的公民基礎─的現狀,政府有時反成了最大的金主。只是,官僚體系和形式主義築起來的深宮高牆,往往讓人感覺難以親近。不過牆雖然高,找到撇步還是可以翻牆而入,在此與大家分享一些寫案子要錢的經驗,以及我所知道的一些政府的資源,希望能夠讓大家「討錢」順利。

要錢101:從詳讀補助要點開始
政府給錢,往往有幾種形式:
其一,政府單位自己有政策要推行,所以各單位會規劃要做的事情,並用招標委託的方式找民間合作;其二,民間團體有想做的事情,寫好了案子送到政府單位申請補助,政府單位看了案子覺得與政策目標相合,或覺得相當重要、有意義,可能轉為以出資或出人力的方式與民間團體合辦;其三,民間團體依據各政府單位所公佈的補助要點寫企劃案申請經費,政府依規定審核補助。
第一種形式,因為是政府委託,所以在案子的內容執行上,當然就是照著政府招標或委託的內容進行。當然,政府的招標案公佈出來細節的程度不一,各民間團體當然有自行發展的空間,不過主軸已經被限定,執行內容也要合乎政府單位的要求,自由度跟後述兩種方式比起來低很多。此外,能承接的單位也都必須要是立案的民間團體或學校,可能就不是非正式的工作團隊或學生社團可以承接(但是也可透過與這些能承接的單位合作的方式,這個容後再談)的。
第二種形式,原則上是由民間團體發動,所以對計劃內容的掌控度就會比較高,不過,一旦和政府形成了合辦關係,那麼政府單位可能在相當程度上,會有一些額外的要求需要滿足,例如要求編小手冊、成果報告要有光碟等等。
第三種形式,算是跟政府要到錢的各種方式中最自由的,遞案申請補助之後,政府決定補助與否。倘若決定補助後,原則上申請補助的單位(或個人)只需按原補助要點製作成果報告及進行核銷作業就可以了,不會有額外的工作。
這樣看起來,似乎是補助案最好辦,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因為這不是政府單位決定要做的事,它只是基於應該補助民間單位做一些雖不在政策方向內,但是民間覺得重要的事情,所以進行補助,於是能補助項目和比例也相對的很少。所以,究竟哪一種方式比較好呢?必須要實際和承辦人員討論才知道(馬上就會說到囉)。
假設現在是一個社團想要申請補助案吧,接下來該怎麼辦呢?首先,當然是要找得到哪裡有「補助」。這聽起來很像是廢話,但是「哪裡有補助」也不僅只很單純的上網找到各單位的補助要點(這是最基本的功夫),詳閱補助要點、評估活動性質、跟承辦人員討論等。這些都決定了你是否能夠成功得到補助,而不只是做白工。上網找補助要點這件事在網路普及後已相對容易許多,只要連到政府單位的頁面,點選「行政規則」或「電子公告」之類的欄位,就可以找到相關的補助辦法。但重要的是,你/妳得先搞清楚你要辦的活動是什麼性質的活動。例如:假設你想辦的是美展或影展這類的藝文活動,那麼可以朝文化局去找;如果你想辦一系列認識同志的講座,可以往教育部社教司找等等。想清楚活動性質,再依此找相關單位,既省下時間,自己也才不會悶頭寫企劃書,到最後「沒人理」的困境。
找到補助要點之後,先詳閱一遍,一般的補助要點,都會載明目的、補助對象、辦理方式、補助項目與基準、補助原則、申請及審查作業、經費請撥與核銷、考核方式等項目,各項的閱讀重點如下:
目的與辦理方式:這兩者大致就界定了你/妳的活動的樣貌和內涵,務必都要詳讀,有時候內容合乎補助標準,但形式不合,也是不會通過審核的。在這裡特別說明一下,雖然「目的」的規定寫得白紙黑字一版一眼的很,有時乍看之下自己的計劃不見得相符,但是一個計劃在陳述的方式上,可以稍做調整,以符合目的,亦或者,可以發揮高度的「創意」,將兩者接在一起(不過這麼做切記要請承辦人員review過)。例如談同志平權的營隊,如果是設計給女性參加,也可能可以符合婦女福利的補助。
申請對象:說明誰可以來申請補助。大多都要求是立案團體,不過也有些補助要點是允許個人或非正式的團體申請。此外,亦見過有依特殊的政策而限定要學生社團才能夠申請的補助要點。總之,如果不符合的話,就要另外想辦法囉!
補助項目與基準、補助原則:說明該單位對於活動的經費會補助的項目。這在編列預算表的時候相當重要,假設某單位不補助場地費,只補助講師費和印刷費,那麼在預算表編列上就需要注意。如果講師費和印刷費編列得很少,場地費需求很高,那麼就算案子通過,可能也拿不到多少錢。另外,多數補助要點會要求申請單位一定比例的額度需為自籌款。因此,在預算表編列上,什麼項目列為自籌款、列多少,也需要據此考慮。最後,補助原則中有些會限制一年補助同一單位案子的上限,要稍微注意。
申請與審查作業:需要留意的包括截止收件日期,以及審查標準內會有一些指引你如何較易得到補助的方向。
經費請撥與核銷:說明如何請領經費,以及事後在會計上如何進行檢附單據核銷的工作,這關係到活動中要收集發票報帳的問題。
閱讀補助要點時,多多少少會遇到不懂的問題,這時候與承辦人員詢問就相當重要,絕不要在龐大的官僚體系前怯步。有些政府單位的業務承辦人在網站上就可查詢,如果沒有,也不要害怕打代表號進去問,告訴總機你/妳想問的問題,就可以得到轉接的,頂多多轉幾次,不是什麼大問題。等到確認一切之後,就可以按照補助要點上所要求的項目開始撰寫企劃書了。
與承辦人員聯絡另一個重點在於,除了確認你對補助要點的認知正確,有時候寫好了案子也可以請承辦人員先幫忙看一看,給一些意見,畢竟他們會更清楚什麼樣的企劃是較容易被接受的。
等到企劃案寫完,也給承辦人員確認過後,一樣按照補助要點的規定,附上公文寄往負責的政府單位,接下來就是準備等待審核結果囉。
一些小撇步:我不是乖寶寶
以上是正經八百的申請過程,是以一切順利進行的前提描寫的,但是同志社團或個人要拿到政府的錢,當然也存在許多困難。除了有可能與補助對象的規定不符以外,怎麼樣寫出一個能拿得到錢的企劃、如何順利核銷,也是常見的問題。
先談資格不符的問題。資格不符導致無法得到資源的問題,是因為有曝光壓力而不能地上化的學生同志社團常常面對的問題。但這幾年來也看到各校發展出不同的因應策略,例如和學校的心輔中心、性別平等委員會合作等等,就可以使用校方的資源,來做校園的同志運動。但是如果校方不願意支持,或者想做的事不一樣,該怎麼辦呢?其實同樣的道理,也可以運用在校外,與NGO合作,也是一種解決資格不符的方式。只要事先能夠談好該盡的責任,彼此有互信的基礎,也是可以解決資格不符的方式。
再者則是企劃書的書寫。以我實際的觀察,一份企劃書的文字品質,對政府單位是否決定補助,有決對的影響。其間不只是形式主義的問題,撇開大家喜歡和冠冕堂皇的企劃書以外,一份清楚簡要的企劃書,某程度上也反應了實際活動的品質。我自己偏好將寫企劃書當成是一個重新理清活動脈絡的過程,而不僅僅是寫出去交差拿錢的滿紙荒唐言。那麼,怎樣寫出一份好的企劃書呢?
這裡的好,可以指文字品質、也可以指能夠成功得到補助─這個問題,說起來大概可以談一整篇文章,限於篇幅就不詳細討論。總之最重要的是能夠清楚的呈現這個活動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用語正式、文字流暢易懂,並把篇幅控制在一定的量之中。
如何順利核銷,從撰寫經費預算表就已經開始-經費預算表的撰寫除了需衡量剛剛說的補助項目與基準相關以外,也牽涉到你/妳是否希望這個案子有結餘,或者只是打平就好。如果只求打平,編列上儘可以量出為入,據實蒐集發票即可依規定順利核銷,但若希望有點結餘留給其他活動使用,那麼在編列時就勢必要寫的多一點,活動間要花在蒐集發票的功夫也更多。如何取得二者之間的平衡呢?就要看個別團體或個人如何衡量了。關於蒐集發票的部份,能夠找到願意在不損失的情況下互惠互助的廠商,在核銷上會有很大的幫助(限於這是有一點走在法律邊緣的事情,我也不方便在公開的文章上多說,但歡迎大家跟我交流)。
全文最後,僅與大家分享一些據我所知可以取得資源的地方,當然有些不是很直接,但是能如何轉折處理剛剛也已經提過,希望這些資源能夠讓大家日後在想做些事的時候不至於為錢所苦,能夠開開心心的想著如何辦出更好的活動!
●內政部
可以個人申請,藝文性的影展、美展都可以用。另外也有一些文化調查的案子可以申請。
●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目前沒什麼案子可以申請,但是可以年度留意一下有沒有新東西。
●教育部社教司、訓委會
同樣限立案團體才能申請。
●行政院青輔會
今年申請已經過期,但是明年應該也還會有。
●其他民間單位
民進黨婦女部等單位,這個可能需要個別前往洽談,跟政府單位一版一眼比較不一樣。
One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