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告

【創刊號】編輯的話

本月編輯/Nana、D Yeh

上個月月底,或許是台灣同志/性別議題和法律關係最密集,也最具有代表意義的一週──同志伴侶法一審以及公然猥褻罪釋憲;在法的建立和適性兩方面,同時有了和同志/性別議題互動的歷程。

若單以結果論,台灣史上第一部同志伴侶法,草案一審闖關失敗,釋憲案也沒有推翻公然猥褻罪認定,晶晶書庫負責人阿哲判決定讞,或許都是所謂的失敗受挫。但是從意義/運動層面上來看,這兩項歷程,為台灣同志/性別議題,未來在爭取法律權利方面,更進一步打下根基,立下了很好的基礎。

相信有不少朋友在本次同志伴侶法受挫後,接到過一封電子郵件;內容列出,連署反對此法通過的立委名單,並且建議作為一個選民,可以透過選票向這些立委表達意見。這不是首見的同志政治力量號召,但卻是第一次沒有透過任何社團,同志朋友間完全自發性的政治動作。其實不用等到選舉來臨,從現在開始,為了將來可以預見,更多次的同志伴侶法草案送審,我們有很多事可以做。

首先,可以寫信、傳真、打電話給反對的議員,請他們說明反對的理由;再者,可以詢問你/妳的選區中,沒有對這項法案表態的議員,他們的想法是什麼;告訴他們妳是一個希望看到同志伴侶法通過的選民,讓立委諸公清楚明白,無關任何政治立場,有很多同志和直同志選票,關心婚姻權這項議題。更進一步,同志朋友也可以和有意繼續提案的立委合作,從切身的立場,指出這部草案中所需要修訂或欠缺不足之處,讓下一次提出的同志伴侶法草案更加完善,不會是三讀過關之後,卻常常需要修訂的法律。

晶晶書庫遊行照片。圖片來源:huweisalon.com
晶晶書庫遊行照片。圖片來源:huweisalon.com

其實不論立法還是釋憲,都代表著法律必須與時俱進、符合社會變遷和期待的特性。因此,要看到同志伴侶法通過或看到法律在猥褻罪、通姦罪、性工作權上面的改變,還是要從整個社會的接受度著手。而確實台灣的社會和所有社會一樣,一直不斷在改變,這也是為什麼,權利的爭取沒有所謂勝敗,而是反覆不斷的嘗試過程。或許現在台灣還沒走到接受的位置,但是在背後推動社會朝權利平等的方向繼續走,持續提出這些議題,法律的改變只是早晚的問題。

最後,關於queerology這份電子讀物。其實台灣歷來有不少實體、網路的同志刊物,現在也仍有不少持續發行中;在尋找朋友加入queerology製作群的過程中,最常被問到的就是「在眾多刊物中,queerology希望達成什麼目的?什麼效果?」但是說起queerology的本心,真的並沒有什麼遠大的目標,只是希望可以做為一顆火花,點亮一些想法,吸引一些關注議題的視線,集合反應多方不同意見的意見,並且能再提出思考過後的想法。也因此,我們十二萬分歡迎讀者來信和投稿,只要是與同志相關的議題或生活經驗,你/妳的想法、看法、評論、思索,或者意見指教,都歡迎寄到queerology@gmail.com

One Comment

  1. 你好,非常謝謝你的鼓勵。目前我們已經將留言限制打開,將觀察一段時間,視廣告留言和留言情況可能會再有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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