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春天,上課時媽媽手機打來,要我回家一趟。
當時我以通勤不便為由搬到學校附近,交了第一個女友以為天下不知地熱戀著,不同校的兩人抓緊課餘時間瘋亂,年輕得教人手足無措。夜晚乘她機車進她家門,白天躲在陽台上被逮個正著,她母親撥電話給媽媽,媽媽再打給我,心知東窗事發,只好硬著頭皮回家。
《逆女》劇照。
下午,房間沒開燈,媽媽看我:「妳應該知道是什麼事吧?」說著眼淚就掉下來,她說早就懷疑,偷看我日記裡成天寫喜歡學姊,莫非已跟她有感情,我忙搖頭:「不是的學姊跟我沒什麼….」事實上我暗戀帥氣學姊兩年始終只敢在日記裡絮絮描述,見了她話也沒多說過一句。「那跟y又是怎麼回事?」y是初戀女友。我看媽媽哭得話都說不好,心裡一陣酸,喃喃辯解:「我們只是好朋友…」媽媽擺明沒信我的逃避,但選擇不再追問。事後告訴我這條路很難走,她不是不能接受,只是不想我辛苦,當時哪裡明白媽媽的傷心。轉身就和女友說無論如何都要跟她在一起。
高中結束,夏天聯考齊齊來到,大學以後加入同志社團,眼睛捨不得眨呀那麼多同性戀!我學到一些新鮮的詞:T是Tomboy簡稱,婆是T的老婆,亦有人不願分。我毫無困惑地知道自己是婆,但我不是T的老婆啊,在我遇到相愛的T之前就是愛女人了,不依附誰。據說此一認同太沒有意思,越來越多人跳出戴黑帽子的TP框架可我,十多年過去仍戴著那頂帽子,她們所謂「複製異性戀」,我心裡總不是那一回事。試著交往男人,也能相處,那我該是bi吧?偏偏bi認同建立不起,煙花世界裡那麼多男女,眼睛還是只望向帥氣的她。
長大得要獨自面對現實以後,開始明白媽媽說的辛苦是什麼意思,不便出櫃的環境裡,女友是永遠的室友,即使每一任女友都帶回家了還是要去認識哪個阿姨的兒子。相親於我無所謂,打扮漂亮吃免費的飯,事後挑剔對方故意破局,略有話題能堵住不相干人們的嘴就好。父母都喜歡的前女友跟自己走散了,多少年來還是沒個伴侶,他們牽掛,我也無可奈何。家族聚會時少了可當話題的另一半,我的生活學業事業種種成果,終會被歸為一句:爬那麼高還不是嫁不出去。不捨父母承受冷眼冷語,多年前媽媽的眼淚流在我心中,爸爸對感情事遲鈍也問:「妳怎麼每個室友都那麼像男生啊?」
明白出櫃旅途將延續終生,有沒有人與我同路都要走下去,嘗試幻想自己以後真的成為一個「老婆」,笑稱仍會在彩虹社區裡勾搭老T。我愛的T,細膩透骨,英氣逼人,我也許能牽著她的手告訴爸媽,這條路有她一起,再辛苦我都覺得完滿,哎呀老爸她能陪你看球賽老媽她能陪妳選包包,我們真是琴瑟合鳴莫不靜好。愛女人的女兒,過得如同你們在我未出世時就承諾給我全世界的幸福可愛小公主一樣,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