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

認同,認不同。

對比我認識的那些,從幼稚園就偷親女生、國小就帶妹蹺課、從小就知道自己喜歡同性、和多數人不一樣,而倍感辛苦的朋友們,我最初步的認同可以說非常之簡單;就是某一天我突然覺得自己不會只喜歡異性,接著便也開始注意起同性。

那個時候還會纏著我娘問:要是哪天我喜歡上女生妳會怎樣?結果被我娘一句:妳會嗎?就打發得住了嘴。因為喜歡同性還只是腦中的一個概念和可能而已,要我思考或想像更實際而深入的問題,我真也答不上來。

接著經過了高中暗戀同班女生的三年,然後進入大學。雖然在學校裡很快注意到社團偷貼的招生文宣,也開始上壞女兒站,但當時我想沒交過女友不是真正的同性戀,因此沒有去社團報到。甚至我也一直沒有填寫壞女兒的自介去通過認證,我想,借用skullcat的說法就是,我還沒有抵達那個認同的起點。

直到被初戀女友告白時,才對自己的身分有了第一次的猶豫。

當時心裡隱隱察覺,一旦交過了女友,我就不會再是之前那個可能喜歡男生也可能喜歡女生的自己,感情取向的天秤,恐怕會大幅向同性傾斜。而我在被告白的當下, 忽然考慮起家裡的爹娘,想說既然目前還是有可能男女都會喜歡,是不是選一條讓親子關係比較容易的路?當然,如果性取向或喜歡誰是可以這樣就作出決定的,那我想世界大概都要大同了。

和第一個女友分手後,許是自認達到了名正言順,我隨即加入了同志社團。加入社團一定會被問的兩件事:一是有沒有女友、二是踢、婆、還是不分。老實說彼時我其實對第二題完全沒概念,但想起自己告訴過初戀女友,妳是踢但我絕對不會叫妳老公也請妳不要叫我老婆,我就自然的選了不分的標籤貼上。

photo by Jørgen Schyberg (CC 2.0)
photo by Jørgen Schyberg (CC 2.0)

那個時候不分似乎還是一種很新的概念。每次說自己不分,對方就要追問偏踢還是偏婆。我實在懶得答,也無法答。因為我就是一個會穿細肩帶低腰牛仔褲綁馬尾飆車的女人,但也會穿A字裙窄腰襯衫拿鋸子去拆傢具,或是穿寬版褲短靴套頭毛衣內加條紋襯衫去拍桌罵人、拼酒以及蹲路邊抽煙。

其實對我來說,不分只是一個簡單的標籤,省去我在被問到自己是什麼或慾望什麼樣的對象時需要用上的解釋。但是會喜歡我或我會喜歡的女人,都必須看得到這個標籤之下的東西才有意義。

甚至女同性戀的標籤也是一樣,多數時候我只是不希望別人一個簡單的問題,像是:妳以後會考慮交男朋友嗎?被我長篇大論的回答弄冷場面。於是以概率高的一方做結,一律稱自己為女同性戀。但這絕不表示我把喜歡上男人的可能性直接歸零;只是目前為止沒有男人能看穿這張標籤,進而不問那些我會不會跟男人滾床之類的問題,導致他們一律出局。

總而言之,我的認同是一個認知自己不同的過程。因為察覺自己與他者的不同,而漸漸對自我有了了解。我從來無意把自己放進一個或X或Y或Z的單一類別,更好的表達其實是我不是A不是B也不是C,但有可能是所有剩下的其他。記得前一陣子看過一句話:永遠不要向任何人解釋妳自己,因為喜歡你的人不需要,不喜歡你的人不會相信。我想,認同大概就是這樣的一件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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