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真情酷兒Vincent大哥,只要有同志座談等活動,必定親臨現場錄音紀錄。歡迎大家重溫論壇的精彩現場錄音。
還記得大學時修了朱偉誠教授「同志研究」通識,其中一堂課邀請了前晶晶書庫負責人阿哲來分享新公園。新公園即是現在的228和平紀念公園,即便你不是男同志,相信接觸過白先勇《孽子》的朋友們,都耳聞過此地。學習建築的阿哲,以所擅長的空間研究,寫出《去公司上班:新公園男同志的情慾空間》——「公司」即是新公園別稱。
這一場十年回顧座談,當然也以這個台北經典的同志空間,拉開序幕。許多人分享了早年「上班」的經過:常常晚上十點左右,從家裡溜到新公園,作為最著名的同志空間,許多剛踏入圈子、或正在尋找認同的男同志,都會到這裡晃晃。以幽暗燈光所帶來的保護與親密感,在公園裡可以認識來自不同社會階層的朋友,大家說笑聊天,有著真正交朋友、回家的感覺。當然,這裡也是情慾空間——不論在廁所、舞台暗面、花草叢後,情慾流蕩。而每當午夜12點公園關閉後,眾人轉移常德街暗巷。還有特殊的繞車文化——有些不便拋頭露面的人,會開著車,在公園附近繞著,遇到喜歡的人,停車示意,上車再繞一繞、先聊一陣,不喜歡的原地下車,喜歡的便相偕而去。作為被社會、家庭與警察權力禁制的同性情感與生理需求,在入夜的新公園尋找同伴與啟蒙,遂造就許多殊麗人景,譬如剽悍的妹子亭,絲毫不以娘味為恥。然而,當新公園因都更而明亮,情慾空間所需的私密感也被剝奪;如今年輕一代有更多空間的替代選擇,新公園也逐漸出現階級、年齡的分眾。然而,從公共空間移動到商業化店家,本身即提高了經濟條件的屏蔽作用;Vincent也提到,在不少同志空間裡,存在著對身心障礙同志的歧視。
梁小星分享了高雄的男同志空間,如游牧民族般不斷地遷徙,變化著地點。從早期愛河邊與性工作者廝混的開放空間,逐漸往較隱密的公園建築空間移動,往往一個地方的白天與夜晚,有著截然不同的樣貌。而早期對同志空間與聚會的騷擾,可以2004年的農安街轟趴事件為代表。在農曆新年期間,闔家歡聚,農安街轟趴卻攻佔各大新聞版面,再次成功製造刻板負面的同志媒體形象——滿地保險套、HIV帶原者、雜交等等——聳動獵奇、噬血而殘忍。「滿地保險套」不正代表安全性行為?「HIV帶原者」若作好安全性行為的準備措施,為何不能有性生活或參加派對?然而,沒有人深究或想瞭解箇中緣由,此後,三不五時的轟趴報導成為許多人對男同志的刻板印象,卻沒有人知道,這九十多位參加農安街轟趴的男同志們,除了原本的帶原者外,根本沒有人被感染愛滋;卻因為報導的暴力曝光、輿論撻伐,有人辭職、有人染上憂鬱症、更有人壓力過大自殺……。生命折損於媒體強加且放大的無知所造成的歧視暴力。
※報導農安街轟趴的這張新聞照片,轟動一時,然而,圖片中的赤身裸體卻是警方命令大家脫下的。
當年,同樣面臨不斷被警方騷擾的高雄同志空間,於是集結,發出「《捅我轟趴?咬你懶葩!》—2004同志人權紅火蟻行動聲明」,爭取同志空間本就合法存在的權利,也展示警方選擇性執法的歧視之舉。說到選擇性執法,隔年2005年發生了同志團體水男孩在蜜月灣被暴力攻擊事件,發生經過是:
「2005年9月18日凌晨,一群同志朋友到宜蘭大溪蜜月灣參加海灘派對,其中兩名男同志在接吻時突遭陌生人攻擊,其中一位同志被石頭砸傷頭部,場面十分火爆混亂。員警前來處理時,動手攻擊同志的陌生人仍在一旁叫囂,並以三字經及污辱性字眼咒罵,甚至仍在警察面前再度動手打人。員警在場目睹卻沒有阻止,只是不斷詢問受傷的同志朋友提出告訴的意願。在台灣同志遊行網『蜜月灣事件』影片中,可以看出警察不斷要求受害同志「找出被哪一塊石頭打傷」,又誤導受害者,若想提出傷害告訴,一定要有對象,還對現場正在發生的犯罪行為視而不見。」(引自:司改雜誌)
※今年重新剪輯的現場影片。
針對蜜月灣事件,阿正提出的質疑是:是否一旦離開台北市就不安全?(男)同志之間行為要收斂,不能太親密?我也觀察到,在街上要看到親密相偎、手牽手的男同志couple,真的很難,這一點男性面對著比女性強大許多的壓力。而影片中,不斷提出(不正確的)告訴乃論的警察,正反應非同志族群普遍無感、不瞭解、漠視同志出櫃的壓力,其實就和性工作者承受的污名一樣。
王蘋也就92-98年,不論平面或電視媒體,普遍採取獵奇、偷窺的角度,來看待女同志族群,兩個著名事件:時任台視主播、記者的張雅琴、璩美鳳,潛入T吧偷拍並剪輯影射潘美辰;還有李四端主持的華視新聞,也潛入當時的女同空間「音樂酒館」偷拍,導致當事人曝光。(可見2005認識同志手冊)時至今日,可以看到同志遊行時,許多人大方展現、希望博取更多版面,然而王蘋也提醒,從過去害怕被拍攝到今日遊行的大方展現,是否已經轉化為一種運動能量?還是回到日常生活中,壓力依然如影隨形?她也指出同志空間「混雜 vs 區隔」的不同收客策略。過去,T吧並不會拒絕男客,因為某種「經濟共性」——T可能在T吧做事,另一半多是酒家小姐,遂把客人一併帶到T吧,唱歌喝酒,氣氛倒也和樂,別是一種風景;如今嚴格限制男客的T吧,大概只有在六、七條通,殘存此等韻味?
王蘋也回應,前述新公園空間的轉變——由燈光昏黃的情慾可能,轉變為強調明亮整潔的都市更新——關於「婦女安全 vs 同志空間的使用權」,很可惜地,長期以來缺乏相互之間公共論述的產生與對話。而對她而言,所謂的同志空間,是能在其中找到「我」,找到認同與存在,換言之,沒有認同與個性、也不帶運動能量的商業化空間,也就失去了連結的依存;而同志空間的經營者,自身的理念與作為,當然也會影響空間的客群與進步性。
時至今日,同志空間依然存在對社群內身心障礙朋友的歧視;而我們究竟應該積極佔領不友善的空間?還是只窩在相對友善的空間中,造成一種平等的錯覺?梁小星提到「運動中的同志,同志中的運動」——在不同的社會議題中,必定有同志作為身份標籤的參與;同樣地,LGBTIQ社群自身也需時時看見,是否自身也拒卻了對多元、差異性的尊重,被壓迫者又變身為壓迫者?
最近,我時常有感:理念的倡議,或許已然走得很遠。常在運動脈絡與研究中的人,大概領先社會現況不下20年。然而,除了不斷前進的前沿研究,進行自身的省視與理論的辯證;也更需要與社會現況時宜相符的理論應用與實踐,透過不斷、重覆地言論與行動,才能點滴在時間之流中,飄揚、沉落於人心,成為日常結構性的改變,特別是台灣同志運動的發展時間,不若歐美,短短二十多年間,壓縮了許多議題的並行發展;而歷史也必須不斷被述說、解構再生,才不致被忘卻。
當然,同志運動的策略與如何達成的手段,又是另一件值得討論的事了。
※延伸閱讀:
→〈同志空間與同志運動的推生者──Funky 賴二哥〉
藉遊行系列訪談之故,面訪了經營gay bar 18年的前Funky老闆賴二哥。關於九0年代同志空間的輝煌,是無法不看見他的。
→關於尊重多元與差異性,推薦二篇文章:
親愛的同志朋友們,包容差異,就是包容那一切令你不舒服的事。
性別爆破小組:乖寶寶,脫掉您的尿布吧!
好棒的一篇文章。
多謝,是講者分享的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