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

結婚!?

民國100年結婚登記暴增這件事對我而言就是個笑話。趕在100年結就為了一個“百年好合”?那明年“一百零一年好合”‭, ‬難道不比100年厲害‭?‬‭ ‬哎‭, ‬老子就是對“結婚”這兩字沒啥感覺。‭ ‬

《百年好合》電影海報。
《百年好合》電影海報。

人為什麼要結婚?既然結婚為什麼要離婚?結來結去‭,‬‭  ‬離來離去‭,‬‭ ‬簡直瞎忙!會合不用結也不會離‭, ‬會離的結了也會離。如果婚姻是保障是責任‭, ‬那婚姻整個制度就太邪惡了。我認為責任在交往的時候就該付出‭,‬‭ ‬如果一個人在交往就不負責任‭, ‬結了婚狗就改了不吃屎?

至於保障這部份‭,‬‭ ‬終究是讓漸漸長大變老的我屈服的那一部份。有了法律的保障‭, ‬我才不用擔心另一半在加護病房‭,‬‭ ‬而我什麼都做不了。有了保障‭, ‬我才能享有異性戀才有的福利‭, ‬那為什麼一開始那些福利就不公平的只發給異性戀?如果人人都平等‭, ‬那我也就不用屈服婚姻了。

從另一個方向‭, ‬什麼都不去看‭, ‬也不用去想‭, ‬我反而還會比較喜歡結婚一點。就像偶而的幻想‭,‬‭ ‬我要浪漫地跟愛的人求婚‭, ‬精心安排‭,  ‬等待她點頭說好‭, ‬只是這樣單純的本質就讓人比較嚮往。像一個儀式或是兩個相愛的人宣誓想在一起的慶典‭, ‬這樣的婚姻就很美好。結婚兩字的背後越多東西‭, ‬就讓人反感。

長到這把年紀就非得被逼著面對‭, ‬而能不能結婚也不是我可以決定的‭, ‬我支持同志婚姻合法‭, ‬不是因為我個人是同志‭, ‬我支持的是人人同等。我希望婚姻能有單純的一天‭,‬‭ ‬人人都能為自己的婚姻做決定‭,‬‭ ‬為愛的人負責‭,‬‭ ‬而不是去履行一張薄紙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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