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 家庭

金蛇迎新春之婆媳過招(二)──你是我的誰?

上星期寫完過年險象環生的婆媳(?)過招之後,有好幾個朋友叫我快點交出教戰守策,唉,我真的沒有甚麼絕招啊,只有很多的反思而已,不過我想,如果大家一起想一下,說不定會有甚麼東西自然的浮現出來也不一定?(是金斧頭銀斧頭嗎?)

女友的爸媽來的十天內,我想的最多的一件事,我想應該就是「你是我的誰」這件事吧。這個問題有兩個面向:對我們來說,對方的爸媽是誰;還有,對於對方的爸媽來說,我們是誰。

對於大部分的同志來說,這不是一個常見的問題。這不是太難理解,很多的同志可能都還在出櫃的半路上,自個兒的事情都還搞不定,爸媽都還沒辦法消化自己的女兒/兒子是同志的事實了,更不要提把另一半介紹進自己的家庭。

但是隨著社會慢慢地進步、以及我的朋友圈年紀也慢慢地增加(小聲),越來越多朋友都終於看到了和爸媽出櫃的終點線。在此同時,也有一種出櫃論調,是把伴侶跟自己一起打包出櫃,讓爸媽看到同志伴侶也可以很穩定、有一個很好的人照顧自己,那麼爸媽就算心裡難以接受,至少知道自己的寶貝兒子女兒,可以有個人好好的一起過日子、互相照顧。不管如何,接下來就是所謂的「醜媳婦總要見公婆」,另一半跟原生家庭遲早也也要見面相處。

那麼,對方的爸媽算是我們的誰呢?公婆?爸媽?朋友的爸媽,普通的長輩?

大概不太可能純粹把另一半的爸媽當成只是個朋友的爸媽,普通的長輩吧,畢竟,應該沒有甚麼朋友的爸媽,是你見面的時候會患得患失、深怕表現不好的吧。有時候真希望可以那麼瀟灑啊,但是如果可以那麼瀟灑的話,大概只有在根本不需要思考這個問題的情況吧──要不就是事實上不需要相處(比方說住很遠)、要不就是不可能相處(人家的爸媽根本不願意見到你)。

那,把對方的爸媽當成自己的爸媽?我覺得這個情意是很可敬的,但是這個想像其實也不太實際。首先,想像一下,你確定這個「爸媽」,會跟你家那個爸媽一樣會邊碎碎念,邊無怨無悔的做飯給你吃嗎?或者換個角度想像,當你跟在自己家一樣,吃完飯,碗筷往水槽一擺,然後就衝到電視前就位準備看甄嬛傳的時候,你能夠覺得安心嗎?或者,你放心在辦公室被海削一頓之後,回家對著這個「父母」大擺臭臉嗎?如果你現在對著電腦翻白眼說:怎麼可能~~~~那麼恭喜,你我心裡都清楚,像我們與自己的的父母那樣,彼此對對方無條件的愛和包容,並不存在在這種「姻親」的關係中,或者至少,並不是自然而然,或因為你叫她們一聲「某爸爸」「某媽媽」就會產生的。

所以,好像只剩下公婆了?這好像也是最常聽見的說法,比方說陳雪老師也常常稱早家父母為公公婆婆。但是我總覺得,同志和伴侶的爸媽的關係,總是在一個好像可以適用「公婆-媳婦」,但是又不太合身的灰色地帶。在「有承諾的伴侶關係(現在唯一合法的形式是婚姻)的伴侶的父母」這個意義上,對方的爸媽是我的公婆沒錯。但是,「公婆-媳婦」這個關係是非常異性戀的,包含了許多引申意義,包括我(女性)是「嫁」過去對方的家裡、屬於,但又不屬於對方的家庭、而且我和對方有相應的性別角色、性別分工、也因此有向對方和對方的父母的服從關係,但是在兩個女人的關係中,很難能夠明確辨別出這種具有上下、分工的位階關係,所以要說我是你媳婦,我也覺得很彆扭啊!

但經過數天洶湧的內心戲之後,我還是暫時接受了「公婆-媳婦」這個定位。

黃靖雅大團圓絹版。國美館。
黃靖雅大團圓絹版。國美館。

首先,我不是一個非常具有想像力的人,我沒辦法在短短的數天內,憑空想像一種新的關係的樣貌,跟這種關係落實在現實生活中的細節。而事實上是,我們都倚賴一些人際關係的model來和人交往,朋友、同事、情人、家人、前任、公婆、連敵人也是,各有各的相處方式,當有人不依照關係的model行事,我們往往覺得困擾、驚嚇、恐懼、甚至憤怒;當有人擺不進任何一種現有的關係型態中的時候,我們也同樣覺得困惑和困擾,並且往往嘗試套用最接近的想像,嘗試理解和解決當下遇到的狀況。

作為LGBT族群的一份子,經歷多了這種「擠不進某個框框內」的狀況,我們總還算比較能想一想,不要硬套硬凹,但是對於許多爸媽來說,光要處理「同志兒女」還有「同志兒女的另一半」這件事情就應接不暇了,可能實在無力進行甚麼「新關係的想像」,甚至,她們可能急需要套用「公婆-媳婦」這種她們熟悉的模式,以減少心中的慌亂和無助。至少我的觀察是,我女友的父母(尤其是母親)可能有45%的時間是在天人交戰要不要無視我們兩個人的關係,另外45%的時間,當她能暫時不要專注在想著「我的天哪她們是同性戀同性戀同性戀同性戀」的時候,便是她下意識的把我當成「媳婦」在對待的時候。(然後還有10%,我想是她完全成功忘記這一切,只認為我是個室友的時候吧)

思及此,加上考量當務之急是減少我和「婆婆」的衝突,免得女友苦上加苦,我也就覺得算了吧,來日方長,得把她當成長期抗戰來處理(AKA我們走著瞧:P)。

看到這裡也許你還是忍不住要問,那為什麼她們覺得你是「媳婦」、她們是「公婆」,為什麼不是「岳父母-女婿」的關係呢?我只能說,我覺得有些爸媽是很強悍的,她們才不管你在外頭搞得轟轟烈烈的甚麼重新定位性別角色啦、踢婆女同志不是複製議性戀啦、同志平等的分工模式更為理想啦,就算有一天她們可以擁抱或不再在意你的同志身分,那可不必然代表她們就會重新思考整個性別概念,她們的女兒看起來像個男孩兒,女兒的女友看起來就是個大姑娘,只是讓她們(在狗急跳牆的時候)更順利地的套用這個「公婆-媳婦」架構來嘗試理解和應對而已。

在這個意義上,我還真不知道這對不分的女同志來說是好事還是壞事啊,好事是,不那麼清楚的性別氣質的差異可能會阻止爸媽太順利的套用異性戀的關係架構,壞事是,當沒有現成的架構可以套用的時候,不知道爸媽會不會就此可以停下來好好思考,應該怎麼相待,還是只是讓爸媽更加焦慮,然後讓情況變得更險峻呢?

雖然說女友的爸媽好像是把我當成「媳婦」,但是細思起來還是有一些小小的差異,比方說我女友轉述的媽媽的抱怨、以及爸爸隱晦表示的擔憂,也讓我想到前女友的父親曾經語帶保留的叮嚀:「你這個工作領域裡,你的(同性戀)身分不是甚麼好聽的事情,所以你選對象要特別小心。」

的確,對於爸媽來說,就算有一天她們能夠接受自己的子女是同志,在她們心中,還是有著「在這個社會裡,『你是同志』這件事情不是甚麼正面的事情」的認知。對她們來說,同志這件事情很有可能成為子女的弱點,讓他們被別人抓到把柄、或讓他們格外容易被利用。女友的媽媽對於我沒繳房租的擔憂,我想也反映了這樣的擔憂:這個女生看起來就是一個一般的女生啊,她怎麼可能是同性戀呢?她是不是只是看上我女兒有車有房、所以才跟我女兒在一起?然後你看她又不作家事,平常不知道還怎樣利用我女兒給她做牛作馬咧。

我雖然覺得很無辜,但也覺得將心比心,作為母親的心思,我也能夠理解啦,想一想就覺得,也不能夠怪她。

唉,好像最後又要用「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這種老套的話作結尾了,但是說真的,我們都希望對方的父母接納,對許多同志來說這跟天堂也就差不遠了,但是你確定你有仔細想過,如果有一天你真的進天堂了,這個天堂會長怎樣呢?如果這個天堂跟你想得不一樣的話,你打算怎麼辦呢?我想,共同創造一個屬於同志的姻親關係的想像是絕對必要的,但是在這個對話和形塑的過程中,個人的日子還是要面對,我實在沒甚麼好答案或好建議,只能說,「你是我的誰」這個問題,一定要盡力的想清楚、想仔細啊。

 

下集預告:婆媳過招中,男人總是關鍵,卻常常不見的角色,那麼,男人在女同志和同志父母之間又扮演怎樣的角色呢?請見下周五的第三集──夾心餅乾、報馬仔、還是幕後看不見的黑手?

想看前一集嗎,請往這裡去──金蛇迎新春之婆媳過招(一)──年夜飯的戰爭

 

 

2 Comments

  1. (應Lir要求,由臉書轉貼過來~)

    和對方家庭互動, 我從不把自己定位成媳婦耶, 從一開始交往都會說清楚—“我的角色狀態還比較像女婿~” 但在兩人日常生活照顧和家庭經濟/財務方面, 相對就要有實質上的負擔支出; 以妳住在她家出錢購置的不動產,即使妳有支付租金, 也許她媽暗知妳倆關係. 推想房租可能算便宜了或只是意思意思做做樣子給她們看(Q:你們有簽正式的租賃契約或可拿出每月租金支付證明嗎?), 實質上還是她女兒負擔了多數家庭(尤是房屋)支出, 因此下意識就把妳放入需用勞務交換的媳婦角色, 才會有上一篇嫌棄媳婦不做家事的肥皂劇碼出現~~

    1. 嘿嘿,因為我覺得這個討論串很有意義,但是臉書上只有我的朋友們看得到,所以就逼迫樓上把她的留言轉來:P以下是我的回應。

      房租也沒有算便宜耶~~雖然我女友無所謂,但我還是覺得房租要給夠,但是就沒有牽租約跟支付證明,然後我們兩個的家務分工我也沒有少做,只是區分的方法是我做飯、她洗碗、我洗衣服折衣服之類的,那做飯的部份媽媽來的時候她就看不到,洗衣服也是。
      但是我想來想去,覺得重點其實不是我們到底怎麼分擔、還是有沒有簽約的問題,執著在這上面,我覺得就落入了一般異性戀的家務分工的計較方式,那是不是就要來算比方說我煮一頓飯應該算多少錢?那女友的爸媽只出了一半的購屋的錢,那他們是不是只有一半的資格講話?這些事情很難這樣計算清楚對不對?然後要計價又涉及什麼家務勞動被低估之類的事情。所以我覺得重點還是回到兩件事情,一,協商分工是我們自己的事情,在未為外人道之前,為什麼媽媽的假設是我沒有付夠房租(她從來沒有問過我女友到底跟我收多少錢,即便在她私下跟女友的爸爸抱怨之後,還是沒有問)或者是我不但沒有付夠房租,而且也沒在其他經濟方面補齊、然後必須要以”符合她想像的家務勞動方式”來補齊應該要付給她女友(或說他們家)的房租?
      二、妳說的聽起來像是因為房子是女友家買的,然後我的工作又是比較常在家,所以感覺很符合、也很方便媽媽套用異性戀的「兒子」、「媳婦」模式。我的確覺得是很有這種可能,但同時我也覺得就是因為這樣才覺得更加悲哀和荒謬。首先,妳要用媳婦的角色期待我,妳首先得承認我是媳婦啊!但是整個角色的內涵,如果都照你說的,其實也很不一致,就說公平分工,我如果沒有在經濟上貢獻足夠,就應該做家務來補,但是我做完這些之後,房子是我的媽?不是啊,還是我女友的(或甚至應該是說是她家的)。 那我不是被責以媳婦的所有義務,卻完全沒有得到媳婦的權利?但我其實想來想去,也覺得不是她的錯,如果父母對於子女的同志伴侶關係,一直都停留在那種曖昧不明,當然沒有辦法無視,但也沒有辦法承認和接受,那當然就會有這種,日常生活中我還是用媳婦的實質來要求妳,但是說到在名義上承認妳是我的媳婦,那是絕對沒辦法的,更不要說給予妳媳婦應該享有的東西。
      其次,我覺得用這種傳統的包含男主外、女主內的異性戀兒子、媳婦想像來僵硬的框在我們的身上,也是在一個不承認、不看見同志關係的社會裡(對兩方都)悲哀的不得不為,這種套用,也讓認識和包容同志關係和傳統的異性戀關係的差異性的可能完全被抹滅。因為完全不能承認女兒的同志關係,所以當然也不可能開口和女兒詢問和討論我們的關係是怎樣,自然也不可能去了解我們也許有不一樣,但也很好的分工方式,然後再完全不懂這是個什麼東西的狀況下,只好套用他們僅有的想像,其實我很少覺得生氣,只覺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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