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泰戈爾寫過: 世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卻不知道我愛你。(註一)
大概十五歲的時候我在單戀中體會了這句話,
但是直到約莫二十五歲時才深刻了解到,
相愛不等於沒有距離,甚至有「必要」的距離。
因為每個人的心裡都有一個誰也進不去的地方。即使是自己最親密的人、即使願意百分之百敞開心房也一樣;如果文字或畫面可以描述我的這一塊地方,大概是雷劈的荒原加一棟頹圮鬼屋(沒人問妳啊XD)。
年輕些的時候總以為有誰會「完全懂得」自己,現在就知道「了解」是可遇不可求的兩個字。當然也曾經以為可以真正懂得誰,錯上幾次以後就明白誰都有誰也觸不到的寂寞。而感情要走得久,對我來說,必須是跟那些知道這塊地方、但不會試著踩進來、願意佇立等候的人。
剛跟某任女友在一起的時候,我以為我們就是世界上最懂彼此的人,也真的認為我進入了她生命裡最荒涼的地方。結果後來才搞懂,想可以把別人的荒野化春風,只是徹底的自以為是。正如我心裡那塊地方,也不需要誰來施肥灑水。
更年輕時喜歡跟情人膩在一起,世界就是彼此,再不需要其他人,所以分手就是天崩地裂、宇宙寂滅。曾經連著三個學期一直處在二一邊緣,只因為感情波折分不出精神給課業。
但回憶一切的最初,談任何戀愛之前,我根本不明白為什麼生活裡要有另外一個人,也不覺得兩個人在一起勝過獨自一人。只是識得情愛滋味之後, 那有很長一段時間讓我成癮,終至迷失自己。
那個迷失倒不是來自過多的攝取愛情, 而是一種錯誤的假設; 以為把自己壓縮歸零,可以讓對方的愛再膨脹起來。但是沒有了主見、想法,也就沒有了自我的光采; 變成無的自己,連對方眼中的一粒沙都做不了。

或許因為有過那樣徹底的迷途,現在我總記得保持自己的樣貌。可以為另外一個人牽掛,但不能遷就; 可以修正方向,但不能改向; 可以give in myself,但不能give up on myself。
比如說,即使是跟另一半同居,有一直黏作一堆的時候,但我其實喜歡獨處,因此在家裡,我們常常一個在房間,一個在客廳,有時一整天也就是一起吃飯睡覺而已。 甚至彼此想做的事情可能得到不一樣的地方發展,我們都痛恨遠距離,但也都鼓勵對方去。 我知道我不會因為她放棄我要的目標,也不希望她為了我改變人生的方向。
而最近馬子(註二)就出了遠門 。她上飛機大概沒有八小時,朋友就傳訊息問我:Nana,妳想不想念她?我有點啼笑皆非。就那麼幾小時的時間就想念起來,那怎麼得了?更何況我本來就不是這種個性。第二天一大早,我剛睜眼,還在床上看著天花板發愣,朋友換成打電話來:Nana,還好嗎?妳如果一個人會寂寞的話,就來我們家住囉;突然少了個伴,會不習慣吧?因為知道這位朋友是認真的(雖然是個認真的誤會)我還是忍住笑回答了:好謝謝,但我真的沒事。
我其實很喜歡獨處。曾經有過工作時一天得講六、七小時話的經驗;那時下班以後最愛做的事就是買好晚餐,把車開到山坡頂上停下來,一個人靜靜的坐在車裡看夜景吃飯;有時開著音樂,但多數時候就只是安靜。心血來潮就開窗抽根煙,或是襯著萬家燈火打個盹再回家也很常有。
有朋友聽我說起過下班後的行程,覺得我很奇怪,有家不回,連飯也不坐進餐廳吃。但我自己知道,我就是需要那樣與人隔絕的獨處。
所以跟馬子同居以來,我偶爾就是會很想念徹底一個人的滋味,這是擁有再大限度的自由都改變不了的。其實女友飛走不久前,我還跟她說:要不是知道接下來幾星期我可以自己一個人,我都想要一個人去山裡或是海邊住幾天了。
大概,關心我的朋友認為無對話跟獨自是生命的毒藥,但其實沈默跟孤獨對我才是靈魂的解藥。而物理性的零距離,久了或許於感情有害,但心理上對彼此的認定,讓任何距離都是愛情可以呼吸和存活的距離。
當然,並不是不會想起女友,只是暫時還不會想念,即使我們已經幾天沒有真的說上話;因為心是相繫的,分隔是短暫的,馬子是會回來的,我總是比較想念難得的安靜跟獨處的(喂)
註一。這句話到底出自誰,有許多爭論,一字一字對的話,據信是張小嫻。但因為種種因素,我一直相信源本泰戈爾星月漂鳥集這段話:
The same lotus of our clime blooms here in the alien water with the same sweetness, under another name. In heart’s perspective the distance looms large.
註二。假使還有朋友疑惑為什麼稱自己女友為馬子的話,可以參考Sero這篇不要剪我的頭髮!
可是我獨處久了想要有人陪 人就是這麼糾結~不過我同意心裡最乾枯的那一塊不一定需要灌溉 但也能活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