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

不合法的合法幸福

還記得我跟我家小寶終於一起去了泰國曼谷度蜜月嗎?那真的是一趟很有趣且更增進我們感情的旅行,撇除兩個色膽包天卻無膽之外,也算是見識到了傳說中的一些AA的人事物。 雖然還沒有PO這趟曼谷的遊記,但我真的沒有要吊大家胃口的意思,只是我覺得有些新的人生體悟真的是該跟大家分享一下。

事情是這麼說的,有一晚我家小寶跟我在聊聊所謂老人退休的生活(明明還有三十幾年要奮鬥還想這麼遠!),他說他澳洲有房子,要我們一起去澳洲生活一年,然後再回台灣生活一年,這樣來來回回這邊住住那裡住住,就是他目前覺得還不錯的生活畫面,因為到時候可能我們爸媽也都已走了,那時就得完全靠自己,而且也能過著自己想過的生活。

我說我們都老了還能這樣搭長途飛機嗎?才說完馬上意識到健康真的很重要,不健康怎麼經得起長途飛行?不健康怎麼能繼續趴趴走拍拍照?於是我心裡又一驚,六十幾歲了是傳說中的老GAY嗎?我現在勉強還能夠用學生悠遊卡騙騙司機伯伯,但是到時候可是要換拿黃色的且會嗶三聲的老人悠遊卡耶!我的臉上會多幾條皺紋? 我的眼睛會不會更垂眼袋更大了?我的頭髮是不是不能留瀏海還側分那種了?我的行動是不是更緩慢了?我搭大眾交通工具是不是前區乘客都會搶著讓座給我?現在不敢再想像了,但是該規劃的事也是得規劃。

剛好最近發出了一個國際大新聞:美國大法官裁定同性婚姻部份合法!世界各地同志整個是興奮到不行,但是我覺得我們這個世代卡的時間比較青黃不接,爸媽都還非常傳統(至少我家是如此),因此別說合法化了,台灣也合法我還是一點也開心不起來,雖然人權是近代一直主張提倡的,路是人走出來的,條款也是人制定的,但就像燈一樣,有的家庭裝的是豪華氣派施華洛世奇水晶燈,有的是管狀白日光燈,還有像我們家的螺旋省電燈泡,雖然都有照明功能,但是照出來的效果就是很不一樣。

我坦白說,我不會讓我爸媽知道我的身分,也不能讓他們知道(他們自己猜的就不在我的能力範圍= =),知道了的話,家裡應該會變得非常不一樣,會多不一樣我真的不敢想像,但我知道就是很糟糕! 所以關於合法化的事情應該也是少部分人受惠,畢竟身邊那種低調到不行又看不出來的GAY真的很多,他們跟我要的一樣只是想更單純的談一場同性戀情,或許法律的功能就是在保障,但也因為比較沒保障我覺得才會更珍惜彼此,談的是真感情而不是一份結婚證書所帶來的種種羈絆,當然有些人認為婚姻衍伸出來的羈絆正是組成家庭的真諦並同時考驗彼此真愛的過程,只是我目前覺得有沒有攤在陽光下也無不妥,反正就各取所需,各過自己想過的生活,人類活著的方式也可以很多種呀!

台灣如果沒有同性婚姻合法化,我相信我仍會照樣的與小寶(到時會變叫老小寶嗎= =)一起開心生活,仍然一起拿著星巴克隨行卡去喝咖啡吹冷氣,甚至如同之前所說的可以一起到澳洲,只要我們彼此能互相照顧一起生活,我這輩子真的是就活夠了,天阿!我好單純(蠢?)喔~ (旋轉)。

圖片來源:jaminology.com
圖片來源:jaminology.com

P.S.我還是希望台灣同志婚姻能合法化唷~這樣之前參加喜宴每包出去的好幾十個小朋友都能回到我身邊囉!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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