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摩梭族、婚姻權、連環強暴殺人犯。

今天的文章標題變成這麼奇怪的東西,主要還是因為最近的腦袋裡擠滿了事情;從死刑存廢爭議到總統擬參選人承諾同志婚姻權,全部在心裡打結成一團,就算要說也不知道從哪裡說起好。有趣的是,我很久之前就想介紹的英國影集「The Fall」,居然歪打正著的為我的不知從何說起提供了一個話頭。

先大致介紹一下 The Fall 這部影集吧!影集內容圍繞兩個角色展開:一名連續強暴殺害女性的罪犯,以及一名為了追查這些案件,由倫敦被派往北愛爾蘭的女性警司(Superintendent)。在許多層面上來說,這是一部相當正宗的警匪片,但是最吸引我、讓我想要介紹它的主因,是影集裡透過劇情鋪陳深入探討(性別)權力關係。

該劇編劇 Allan Cubitt 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創作 The Fall 的目的,就是希望可以探討社會上屢見不鮮、對女性身體的暴力侵犯;選擇由女性警司在一個通常由男性主導的職業/故事裡擔綱辦案,也是這個探索的一部分。雖然他不希望寫一個煽色腥的故事,但也不希望寫一個去性、乾淨的故事,因此他並不像許多編劇,讓劇情中出現大量受害者,由死亡與鮮血主導故事,但是他也不避諱描寫兇手潛入受害者家中,偷竊女性內衣或是回味強暴殺人過程性幻想的畫面。

有人認為他如果真的不要想要寫煽色腥的故事,根本不應該寫強暴犯以及連續殺人犯,但是 Allan Cubitt 特別引用女性主義學者Andrea Dworkin 的一段話,表示 Dworkin 曾經清楚指出:強暴這種犯罪行為,或許是父權最清楚的一種表現,它不是因為感情、無法控制的性慾望、或是遭到受害者的吸引而犯下的罪行,它是出自權力慾望和控制慾的犯罪。

因為這樣的犯罪,和他想探索的主題深深有關,因此他依然決定寫下去,他並且時時檢討劇情是不是以描寫這些犯罪背後的心理、權力為中心,避免落入只追求情節高潮的浮面。

不只是透過描寫犯罪者,Allan Cubitt 在劇中也透過女警司的角色,一遍又一遍陳述Dworkin 的這個觀點。從她對連續強暴犯喜歡掌控權力的心理分析、到她和警察同僚、上司下屬工作上的摩擦,甚至是大方邀約男警一夜情,或是和女同志下屬談論從工作到私生活、結婚、家庭等等經常被加在女性身上的成見,都再再挑戰平時父權結構下的理所當然。

由Gillian AndersonX檔案的史卡莉探員演出女警司 Gibson(心)

編劇也同時借第一個受害者的口說出了一段重要的話;當時她正在和一名男性愉快的吃晚餐約會。

But don’t you want children?(難道妳不想要小孩嗎?)

Of course I do.(我當然想)

So then you do want marriage in the end?(所以妳最終還是會想結婚囉?)

I didn’t know you were so conventional.(我不知道你原來是個這麼傳統的人)There’s a province somewhere in China where the Mosuo people live.The head of the family is a mother or grandmother, and she controls the family’s finances.Marriage doesn’t exist.Instead they practice “walking marriage”: A woman can invite a man into her hut to spend a “sweet night, “ but he has to be gone by daybreak.(在中國某一省生活著摩梭族。他們的一家之長通常是媽媽或是祖母,她掌握全家的經濟大權。摩梭族沒有我們所謂的婚姻制度,他們實行走婚;女人可以邀請男人到她的花樓過夜,而男人在天亮前必須離開)

I’m up for that.(我也可以)

The mosuo language has no words for war, murder or rape, and there are no jails. Think about it.(摩梭族的語言裡沒有戰爭、謀殺或強暴等詞彙,當地也沒有監獄。想想為什麼吧)

姑且不論摩梭族的語言裡是不是真的沒有這些詞彙,摩梭族的生活方式確實主要是以分享關愛而非獨占排外為本,以母子及姊妹兄弟間的血緣構成大家庭,沒有孤寡老人、也沒有無家可歸者,老弱傷殘病幼被視為天神派來的使者,大家會特別關照,生活基本上自給自足;以上種種,大致已經杜絕大部分的「社會問題」,也因此極少有犯罪發生。

即使我心知肚明這段話退一萬步來說,也多少是帶著玫瑰色眼鏡去看摩梭族文化,但我無法不去想到這短短一段台詞裡點出來好幾件與婚姻權、犯罪、刑罰有關的重點。

首先,生育小孩依然跟婚姻被綁在一起。當提到自己想要小孩,最常見的反應就是「那你什麼時候要結婚?」(這裡面同時也把養育小孩侷限在「血緣親生」)。這不只是在異性婚姻裡如此,在越來越多國家合法化同性婚姻的現在,關於同志生、養小孩的討論,也絕少跳脫這個傳統的、先婚後有的框框。

更進一步來說,多數關於社會現有制度的對話,依然是以婚姻以及婚姻構成的家庭為前提來進行,不管是減稅、繼承、撫養、代理、喪病,還是經濟發展、社會高齡化、長照、國防、學校倒閉,彷彿我們的思考遭到限縮,無法想像沒有婚姻制度的世界,甚至有不婚不生國安問題這樣的說法。

但是反觀摩梭族,他們沒有所謂的婚姻制度、在他們的制度裡,小孩一樣誕生、社會一樣安定延續,有沒有可能我們長久以來把一對一的婚姻制度看得太萬能了?

婚姻制度究竟(在現代社會)是為了什麼存在?如果說是為了繁衍下一代,是說不通的,等於是亟須達到一個目的但又沒事找事的幫這個目的安上關卡,但其實明明從關卡旁邊繞過去一樣可以達到目的,沒有任何非得過關打怪不可的理由。

硬是把結婚跟生育孩子綁在一起,反而忽略了有意願生小孩、共同撫養小孩的人(再次強調撫養小孩與生小孩也沒有絕對關係)不一定有意願結婚,甚至也不需要結婚。假使真的擔心出生率太低,不是更應該排除結婚這個前提,並且用政策和配套的社會措施,去支持、也吸引想要生養孩子的人?

同樣重要的是,婚姻制度普及到同性伴侶身上,雖然是「權利平等」的體現,但是並不等於人權的體現。反過來說,正是因為我們還不能理解「人權是每個人享有同等權力,不因為他做了什麼,或是與自己有什麼差別而不同」,同性婚姻合法化才會成為各國政治人物的競選承諾,而不是這些政治人物無論選舉結果如何,都致力推動實現的目標。

最近死刑存廢的爭議中,支持死刑、支持廢死,和反廢死三方的許多討論裡,其實偏離了「人權」的體現。特別是當詛咒跟自己立場不同的人被強暴、被殺,這樣的語言暴力裡面充滿了與支持死刑或反廢死主張的悖論。

不管是什麼樣的討論,因為對方立場不同而希望對方遇害,這從根本上就是背離人權的想法,忘記對方也是人,也享有同樣的生命權力、意見權力。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了這些事情,詛咒別人的人會覺得「活該死好」嗎?我想要相信不會。假使真的有人,在和你立場相異的人身上,真的做了你腦海中那些「剝奪對方人權」的事情,那這些加害者,你還會堅持速審速決唯一死刑嗎?

觀光興起後,摩梭族的社會制度也受到很大衝擊。(Photo by Jennifer CC 2.0)
觀光興起後,摩梭族的社會制度也受到很大衝擊,圖中是為觀光客表演的歌舞(Photo by Jennifer CC 2.0)

說起死刑,就要說明一下,除了婚姻權普及與人權普及之間的落差,這篇文章會把連環強暴殺人犯跟婚姻權放在一起的原因。其實是在看了關於摩梭族的描述後,不由得聯想到了「犯罪和婚姻都是社會的產物」這樣一句話,畢竟摩梭族的社會和我們的社會,在完全不同的建構方式底下,出現了完全不同的兩種家庭締結方式、也有完全不同的犯罪率。

犯罪是對他人權利的侵犯,要讓犯罪者付出代價,便有了相應的刑罰。而我們的社會在討論犯罪發生的原因時,常常有一種觀點,認為「有些人可能也有什麼樣什麼樣的經歷,但是他們也沒有去殺人放火搶劫作姦犯科」。在這種觀點裡面,把犯罪發生的個人因素看得比社會結構因素要重。

但以摩梭族來說,摩梭族的社會裡幾乎沒有犯罪(因此也沒有監獄,雖然不知道一旦出現了犯罪行為,摩梭族會怎麼處理),如果個人的因素重於社會結構因素為真,那麼便不應該出現摩梭族幾乎沒有犯罪的狀況;而摩梭族跟我們最大的不同,便是社會制度的不同。這其實不是什麼新鮮的看法,很多學說都有過討論「Crime is socially constructed」(犯罪是社會結構的產物),但是在全球社會制度幾乎同一的情況下,摩梭族可以說是唯一能夠應證這句話的存在(也應證一夫一妻一生一世不等於世界和平)。社會制度既然在犯罪的發生上佔有重要因素,那麼犯罪的發生,社會是有共業的。

正因為有共業,所以需要共同商量處理的方式、共同療傷。就像生癌症,有人會希望切掉腫瘤、有人選擇只做化療、有人則採用其他療法,還有人會多管齊下;如果犯罪是社會的癌症,我們對於給予多少刑罰當然也會有不同見解,但是希望能夠痊癒是共通的目標。

最少最少我們能做的,是在討論治療方式的過程中,不要陷入眼前的彼此攻訐,而忘記最後我們希望能抵達的地方。

延伸閱讀:從出櫃到廢死,苗博雅與輔大撕海報事件

One Comment

  1. 走婚,其實是漢人的稱呼,實際上的意義是走來走去,沒有婚姻制度。

    走婚的伴侶,維繫關係的要素是愛情,沒有經濟聯繫,不住在一起。由於母系社會是女性當家,因此所生下的小孩歸母家生養。

    伴侶不住一起,仍住自己本家,不會發生伴侶吵架,也沒有回娘家或年夜飯去誰家的問題。摩梭族人無法想像伴侶相互吵架,伴侶之間沒有甚麼煩惱。

    走婚不代表性愛自由,男生跟很多女生交往,是會被瞧不起。至於是否有很多對象,不是很重要,因為沒有婚姻制度。

    走婚與母系社會,促成性別平等。摩梭族的詞彙裡,沒有「性感」、「妓女」或「強姦」。

    父系社會,男人的困境是用婚姻綁住女人,他才能確定那個小孩是他的。母系社會,男人養的是姊妹的小孩,就沒有忌妒或戴綠帽的恐懼。

    給台灣社會的啟示。盡速立法通過多元成家制度中的伴侶制度,以法律保障伴侶關係。性別平等有助於親密關係。親密關係與經濟脫鉤,會有更好的親密關係,所以女生要經濟更獨立,才能有更多自由去選擇親密關係,男生也是。 quote:http://bendongpro.blogspot.tw/2018/02/blog-post_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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