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同, 書寫

【有稿來Q】寫給十年前的自己

投稿作者/狐狸小姐

嗨,22歲的自己。

大概是半年前,你從大學畢業了,南部家裡沒有人來台北參加你的畢業典禮,事實上,是你阻止他們過來的,你說「我自己都不去參加了,你們來幹嘛?」,所以他們也只好放棄。從高二開始離家在外,跟原生家庭的疏離已是常態;也不是不想見到他們,而是,現在的你,每天都過得非常迷惘,在便利商店打打零工,沒工的時候就宅在住所打線上遊戲,加上家裡的接濟,過著吃不好也餓不死的日子。

你不想要他們見到你「這個樣子」。雖然也沒有特別賦予你什麼艱難的期待,但你從小就是個「獨立、不讓人擔心」的孩子;所以小學時因為挺校隊的隊友沒做錯事不應該被揍反而被教練踹出門,你沒說;所以罩喜歡的男孩考試作弊,你的答案給大家抄,抄的人補考,你0分,你沒說;所以國中的時候暗戀學姐,後來又被學妹告白,你沒說;所以高中的時候跟學妹交往,情書被當時感情很好的朋友拿出去給同學傳閱,然後她們用一種極度厭惡的眼神看你、排擠你,你覺得痛苦,你不想上學,你沒說;大一時談的遠距離戀愛對象,睡在你身旁時輕聲告訴你「有一天,我還是會照我父母的期待結婚生子」的時候,你哭不出來,你當然也沒說。

photo by Purple Sherbet Photography (CC 2.0)
photo by Purple Sherbet Photography (CC 2.0)

你時常想起讀女校的時候,學校通知媽媽來把你帶走,因為你被人「檢舉」,在學校的宿舍裡跟學妹「同床」,媽媽到學校的第一時間,就對著教官、老師發火說:「你們誰、哪一隻眼睛看到我女兒是同性戀?就算她是,那也是她的人生,你們誰有權利說她這樣不好?」

當下的媽媽簡直是你的英雄(其實直至今日媽媽也還是我的英雄),但離開學校、回家後,你就發現事情不對;媽媽不看你、不說話,把裝晚餐的碗盤洗了二次,你只好默默的把自己關進臥室。直到晚上9點,她終於哭著走進你的房間,問你:「媽媽做錯了什麼?為什麼你要『這樣』來懲罰媽媽?」

你心碎了,你不知道該說什麼,從此之後你不再提起任何與情感有關的話題。主動「出櫃」是這樣的艱難、缺乏適當的語言。但還好,時間很長,並且會帶來改變,所以不用急。後來媽媽甚至見過你的女友,並且放心的跟你們道別,雖然她仍然沒辦法平淡的使用「你的女朋友」來稱呼你的伴侶,但她可以用「你的好朋友」了;再給她一點時間找到認同,如同你也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才確定自己。我想告訴你,爸媽都很愛你,需要幫忙的時候,可以開口;他們也許會動怒,因為他們無法想像你怎麼「這麼晚才求助」,但他們過去都沒有機會練習,如何表達對你的愛,如同你想愛他們時那樣的手足無措。(偷偷告訴你一件很棒的事情,媽媽支持多元成家,特別是家屬的部份)

兩年前,你滿20歲的那日,女友就向你求婚過,在女同志夜店裡,帶著誇張的玫瑰花束、眾人的見證,讓你親手簽下一張「結婚契約書」。那時你也沒有思考過自己需不需要結婚,甚至也不知道在民國97年之前,台灣民法採儀式婚的時代,除了當事人性別「不對」之外,那樣一個熱鬧紛亂意識不清的場合裡,你已經完成「結婚」的所有法定要件了;也就是說,如果你要,你可以拿著你的結婚契約書去戶政事務所請求登記彼此為配偶,顯示在身分證背面,如果他們不接受這個申請,你可以窮盡各種法律救濟甚至聲請大法官釋憲,就像祁家威大哥那樣。不過,那時候的你,也還不知道祁大哥是誰,僅管你早就見過他了,每一年,同志遊行高舉彩虹旗、默默站在隊伍附近的那個人,就是了。

Photo by Purple Sherbet Photography (CC 2.0)
Photo by Purple Sherbet Photography (CC 2.0)

不久後你會有一個新的名字,正式更改在你的身分證上的那種。不是因為你討厭你本來的名字,而是經歷了感情不順、上司為難、官訟是非、前途茫茫,你急著找到一個可以「擺脫」這一切的方式,於是你去改了名字。改了名字之後,就變好了嗎?別急,從結果論來說,我覺得你還衰了好一陣子,但至少你對「活著」這件事情開始有了一些信念。

你後來參與了很多社會運動,你連續走了好多年的同志大遊行,你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多元成家、臺灣獨立,還有廢核廢死廢通姦跟很多很多,你在街頭認識了許多好人,有人離開、有人留下來。有件事情叫做「相忍為運動」,好像這句話一被抬出來,不管有多生氣都得吞下去,我希望你可以記得,運動傷害是在所難免的,該翻臉的時候就!要!翻!臉!但無論如何不要放棄運動,總有你相信的價值會被實現。(雖然到目前為止沒有一個實現)

那個跟你求婚的女友,最後還是分開了,你還因此從台北連夜逃回台南;那時她緊緊抓著對你的不信任與不安全感,對你施加大量的精神壓迫,檢查你的通聯紀錄、核對你的消費發票,甚至跟蹤你、騷擾你的朋友、家人、以及後來的交往對象;讓我直言,那就是「家暴」,你沒有錯,並且不需要忍受。但你始終覺得愧疚,畢竟她當初是你「外遇」後「扶正」的對象,你覺得自己對她的生死好壞負有責任,而放任她的情緒勒索。如果可以,希望你跟她都可以早點正視「憂鬱症」這件事情,你們一直不願意去看醫生、逃避求助,但你也無法解釋為何每到連續的雨天,你就無法控制自己的身體,像是無法出門工作、無法進食、無法停止哭泣、無法不看到一些不存在的影像。逃離她之後的好幾年,你還是去看醫生了,但你放心,在與醫生的合作下,你控制得還不錯,你理解到這些病兆就像從小跟著你的呼吸道過敏,也許無法根治,但可能再也不會發作、影響你的生活。Give it a try.

後來你其實也交了不少女朋友,大約是平均一年一個,其中也有很好的人,分開之後,也還能夠是朋友。僅管這幾年,小時候的那些「婆」姊妹們(甚至是T好友)一個接一個進入異性婚姻,讓人很焦慮,但也不用太擔心年紀變大會沒市場,因為「姐姐菜」到今日都很受歡迎。(但你必須接受對你來說就再也沒有姐姐這種生物了,因為你就是姐姐,再上去就是阿姨了)

你甚至還交了男朋友!但我覺得你知道這件事情後,也不會太驚訝,因為每次被問到「你又沒有交過男朋友,怎麼會知道男生不行?」的時候,你自己也無法真心說出「我沒吃過屎也知道屎不能吃」這樣的話。(但拜託你不要因此跑去吃屎)所以那時剛好難得的有機會被男孩們追求著,你就隨機挑了一個。如果可以,希望你可以不要用隨機挑選的,至少認真選個非沙豬的對象試試!搞得你無法喜歡上對方,對方也因為你的「各種不聽話」、「各種比他強」心碎了一地。異男的心很脆弱的,最後你只好老實對他出櫃,他不但無法理解,還對你說「討厭我也不需要這樣說」。

圖片來源:jaminology.com
圖片來源:jaminology.com

另外要提醒你的一件事情是「有伴的人別碰」,雖然你24歲時就已經把這句話當中心德目放在床頭了,但你還是碰了,一碰再碰像碰碰車般沒完沒了。也不是什麼道德感的問題,反正愛了就愛了,主要是你陷得很深,一陷10年就過了;她承諾過你的事情很少,兌現的更少。是的,你也知道感情像高風險投資,全身而退的不多,認賠出場都還算好,這段話大概就像投資公開說明書,你讀完全文也不保證不賠,知道了這一切還是想放手豪賭,那麼,願賭就要服輸,但願在感情債的部分你可以賠得痛快又乾脆。

說完感情,工作也沒有好到哪裡去啦,你以為在台北混得不好不如回南部去看看,結果一回去就遇到亞洲金融風暴,面對的困境是天天看人力銀行、投履歷,但半年過去一個面試邀約都沒有。危機也是轉機,你想著「不然去洗學歷找個研究所讀一讀看找工作會不會容易些」,結果就讀了一個國立大學法學碩士。這件事情你應該可以驚訝一下了吧!畢竟你原本急著從大學畢業再也不想讀書,並且是個帶著反社會人格、強烈排斥所有規制、法律的人;你原本覺得「法律都是拿來保護懂的人、欺負(騙)真正的需要被保護的人」。

你在研究所第一次為了自己認真的讀書,並且遇到了很好的老師,也是你往後人生的重大貴人。畢業後你的工作一個接一個沒有中斷,並且薪資接近主計處統計年平均薪資所得的中位數(相信我,這在10年後依然很難),你不再是被動被壓迫的群體,但你要記得,壓迫是無所不在的,要常常反省,自己是否在不經意中成為壓迫別人的人。

最後,雖然有點難,但如果可以,拜託你讀碩班選專題時選跟金融相關的好嗎?財經法畢業出來的薪水是讀基法的你的1.66倍,而勞基法規定吵了老半天加班第二個小時薪資為原本換算時薪的1.66倍也不過提高到1.67倍而已,基本工資每小時達到130元,但,一個燒臘飯便當要140元。還有,不要想念博士,你碩士讀一半都已經想去死了,讀博士不知道有幾條命可以這樣磨。

這十年總結說來不好不壞,但很瘋狂。還是有很多人不喜歡你,真的很難,但你活了下來;而且可以確定的是,後來,你很喜歡這樣的自己。我希望你可以勇敢一點,保持開放的、充滿彈性的心,把握每一個你的直覺、感受,以及奮不顧身。

狐狸小姐

 

狐狸小姐

女同志,上升獅子座,非典型法律人。
喜歡許悔之、閃靈跟荷馬辛普森。
人生目標是做喜歡的事,成為喜歡的人。

One Comment

Leave a Reply

Discover more from Queerology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