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年底,一群計畫到臺灣念博士班的印尼學生,透過政府方案來到我任教的學校先修,我正好教了這一班的學生。他們都已有碩士學位,在印尼國立大學當講師,在各自的學校教了十多年的書,其中有六個男性一位女性,都是穆斯林。因為上課時間要配合他們一日五次的禱告,又加上他們飲食限制,常需要我幫他們確認他們的食物裡有沒有豬肉成分,所以伊斯蘭宗教時常是我們討論的話題。
我們班唯一的女生是有戴頭巾的,除了臉與手,都被衣物遮蓋。
她披戴的頭巾很美,但也總是提醒著我教室裡的性別議題和權力動力--男性發言時間、議題、強度,都明顯地比我唯一的女學生高得多,但除了性別和人數上的差異以外,也有可能因為六位男學生年紀都比女學生大,英文程度也較好。雖然班上氣氛融洽,課堂上常常充滿笑聲,但我唯一的女學生發言時間明顯地少。
我常常在這樣話語失衡中侷促著,尤其是談論性別議題的時候。而我第一次問及她的頭巾時,男同學回答我:「古蘭經裡認為女性的身體是神聖的,所以不能隨便被看到,而男性的身體一樣需要遮蔽,這叫做謙虛的打扮(modest wearing),女子只能露出臉和手,男子肚臍到膝蓋也一定要遮住,褲管則不能超過腳踝,因為以前布料很貴,如果你硬要把褲管做長,就是炫富。」女學生則說,「要穿戴頭巾是我自己的選擇,在印尼也有很多女生不戴頭巾,這是我與神之間的事,我自己決定的。」後來一位男學生分享他家人的照片跟我們看,他10歲左右的女兒並沒有戴頭巾,我問他為什麼,他們說,月經來後才需要戴頭巾。
因為對伊斯蘭不熟悉、加上我並不清楚若我討論太多女性主義和性別平等議題,會不會迫使她必須成為「印尼穆斯林女性發言人」,擔心她不想要這樣的注目和壓力,所以只有偶爾在教材中加入了伊斯蘭與性別的議題,但每一次的討論都很有限。
這位女學生,年近40單身,又是一位系主任,學術成就高,跟我印象中的穆斯林女性很不相同,但是因為學生們幾乎總是團體行動,我始終沒有機會好好跟她一個人聊聊,她對於在這個國家文化宗教中身為一位女性,有什麼感覺。
Nike 與穆斯林女性
課程結束,學生飛回印尼,我也忙於工作,伊斯蘭教、頭巾、與穆斯林女性這些事也暫置一旁。2017年3月,Nike 推出了頭巾版的運動衣,造成轟動。有些人認為 Nike 在尊重多元文化上做出重大努力值得嘉許;有些人則嚴正批評 Nike 為了賺錢,不惜支持了象徵女性壓迫的頭巾。

類似的議題也出現在 2014 的美國超級盃足球賽的Coca Cola廣告中。這支廣告出現各種不同種族、宗教信仰者,其中一位是包著頭巾的穆斯林女性。保守派國族主義者對這個廣告的攻擊是毫無意外的,但,就像Nike的頭巾系列一樣,自由派的反應也兩極化--一些人稱讚Coca Cola 用行動支持多元,一些人批評他們加深穆斯林女性披戴頭巾(壓迫的象徵)的刻板印象。
所以,頭巾到底代表了多元,還是壓迫呢?
我試圖從古蘭經原文裡面去找答案,因為伊斯蘭教的核心就是古蘭經,不管時代如何變遷、身處之地如何飄移,穆斯林們依靠著古蘭經的規律過生活,所以去看古蘭經原文應該是最有力的。
古蘭經說, hijab 是一種隔離、遮蔽,神與人、人與人間的距離都是 hijab,所以 hijab 不是指頭巾,而是一種為了尊敬而保持的距離。而「信仰伊斯蘭的男性:他們面對成年女性,應該將視線向下,也該遮蔽自己的羞體(要行為潔淨)。這對他們比較好。」接下來對信仰伊斯蘭的女性說了一樣的教誨:「信仰伊斯蘭的女性:他們面對成年男性,應該將視線向下,也該遮蔽自己的羞體(要行為潔淨)……」但有趣的是,接下來經文特地規定了女性的穿著:「…她們該展現身體的任何部分,除了必須的以外,而且他們應該用 khumur 遮蓋她們的胸脯。」
講白了,就是男性女性看到彼此身體都會有性慾,所以大家要包好,也不可以隨便對異性投以色情眼光,至少它承認了女性是有性慾的,而且要求是「你不要亂看別人」在先,「你要把自己包好」在後,跟只著重於「女生要好好保護自己」的文化不同。但是,男生要做,女生也要做,但女生要多做一點,對我來說就仍然是不平等的。更何況這裡只承認了異性戀的存在;再者,一想到神和先知都是男性(或男性形象),就像男性為主角的電影和小說,總讓我覺得不舒服。為什麼只有男性才能是 the chosen one。
即使古蘭經本身是性別平等的好了,現代以伊斯蘭之名行父權和集權主義之實的政權,卻將頭巾作為一種操弄的手段。在許多伊斯蘭國家,女性是被規定必需包頭巾的。一旦是被規定,那就一定是壓迫了,即使你正巧喜歡包頭巾也一樣是壓迫和不平等。包頭巾,使得女性成為丈夫的所有物,不能有自己的選擇。就算是在女性可以自由選擇包頭巾的國家,當一個穆斯林女性說這是自己的選擇沒有人逼迫她時,我忍不住想問,這樣的「選擇」又有幾分是真的自由呢?成長環境約制了你,看似自由的決定,也可能都只是一種假象。例如,有許多臺灣的女性,婚後選擇放棄工作、選擇搬到丈夫家,因為她所看到的其他女性都是這麼做的,她認為這是一個好的選擇。這樣算自由嗎?我認為不算。包頭巾,不管是被法律規定的還是被宗教影響,在我看來僅僅是不同程度的壓迫。
但在 Nike 的頭巾運動服系列出來後,想像著在運動場上挑戰著自己極限、追求榮耀的女性穆斯林運動員時,同時出現了其他女性運動員,是如何地在運動場上被當成性感之物來欣賞的畫面。我開始對自己的定見隱隱不安。穿戴頭巾,有沒有可能真的是一種自由?
包頭巾作為一種女性主義實踐?
隱隱不安,只好繼續閱讀。後來遇見了以「穆斯林女性主義」為題的論述,有點認知失調:包著頭巾的穆斯林女性,到底要如何成為一個女性主義者?
穆斯林女性主義,大概在過去20年內形成,在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女性都紛紛為女性權益發聲,尤其是在以伊斯蘭為名的暴力集權組織(如蓋達組織、ISIS)不斷控制、虐待其勢力範圍內的女性,駭人聽聞的新聞使「穆斯林女性=受害者」的形象深植人心時,穆斯林女性主義者希望可以打破這個文化論述,同時也致力於提升女性在穆斯林社會裡面的地位。

伊斯蘭集權暴力組織,大多從中東而來,而中東(阿拉伯世界)的文化,遠在古蘭經於西元六世紀出現以前就已經是極端父權主義[註一],所以中東傳統文化和伊斯蘭教誨,在對待女性上非常不同。許多現在我們看見的性別不平等(例如強迫包頭巾、無法受教育),性別隔離,甚至榮譽謀殺(honor killing),並不是源於古蘭經,而是源自阿拉伯世界的父權文化。
根據研究,同樣的在穆斯林社會裡性別不平等,也大多可以追溯到古蘭經的教導前就已經存在的當地文化,例如中東、南亞、東南亞、北非、中非、沙哈拉以南的非洲等。許多穆斯林女性主義者,認為最大的問題在於男性一直都掌控了話語權,因此用利於男性的方式解讀古蘭經。伊斯蘭女性主義者主張女性應該受到平等對待,可以擁有財產、可以上學、可以經營事業、可以領導國家,可以自主決定婚姻,不做男人的財產。遵循古蘭經和先知穆罕默德的教導,不被男性解釋出的規定所綁架。古蘭經裡甚至說明,Dowry(類似台灣的聘金)不能由丈夫付給妻子的父親,以購買他的女兒,而是要把這筆錢直接給妻子,作為妻子自己的財產。這個概念,顛覆了當時在阿拉伯世界行之有年的買賣女兒式的婚姻。
以下三個TED演講,分別由一位包著頭巾的穆斯林女性、沒有包頭巾的穆斯林女性,和一位穆斯林男性來解釋現行世界所見的「伊斯蘭文化」和古蘭經的教導悖離。
正在有了新的認知,稍微解決了認知失調的不適感之時,遇到了這一篇“Muslims Are the True Feminists”,作者的論點是,女性透過將自己去性化,才可以真正被看到你的價值與能力,在跟其他人共事的時候,你不會被男性(或其他女性)以你的身體來評斷價值,去除了性,才能真正不被打擾地展現自己的能力。這樣的論點其實在別的地方也有被提到(比如這個影片)。文章作者認為,Free the Nipple 解放乳頭的西方女性主義運動,先不尊重自己的身體,然後允許別人也不尊重我們的身體,甚至在文末呼籲 Free the Nipplers 應該向穆斯林女性主義者學習才對。
等等等等等,什麼?
突然被點名了只好正襟危坐起來。解放乳頭才是受壓迫?不穿內衣已經一年半的我,認為解放乳頭運動,旨在批評文化中的性別不平等:男生裸露無妨、女生裸露犯罪;男生裸露合理、女生裸露淫蕩,以及更大的性別差異問題。透過拒絕內衣,亦即拒絕女性要保持堅挺胸部才是性感女人才有價值,也拒絕露出身體就是淫蕩就是可以被騷擾的觀念。就算我想裸露是因為我認為性感,也不代表你有資格騷擾我,或許我就是不喜歡穿內衣,因為不舒服,你也無權規定我。Free the Nipple 運動透過直接的視覺衝擊,來引起反思。一顆乳頭牽引著龐大的文化論述,Free the Nipple 就是要透過乳頭解放,來帶出對文化論述的討論。當然 Free the Nipple 和類似性質的性別運動,例如 Slut Walk(蕩婦遊行),或者之前艾瑪華生露奶子,都遭受類似的批評:露出胸部,你就是不尊重自己的身體,所以也別奢望別人尊重你。
原來當我直覺地覺得包頭巾是種壓迫時,在某些穆斯林女性主義者的眼中,解放乳頭才是對父權的臣服。
不可以吃阿嬤,也不可以性別歧視
這我想到文化相對論。文化相對論的概念建立在每個文化都有它獨特的地方,你沒有比別人好,別人也沒有比你好,一切都是相對的。比如,臺灣人認為紅色很喜氣,白色則是喪禮的顏色,但美國人婚禮喜歡穿白色,沒有誰對誰錯,僅僅是文化差異。Rachels 在這篇對文化相對論的討論中指出,雖然文化相對論有它的好處(讓人不要以自己的標準為看待世界),但它卻使得探討文化差異止於「我們都不同」的表象,而無法進一步探究表現後面的意義。如果我們必須停在「我們要尊重不同文化,沒有誰對誰錯」,而非去探究每個what後面的why,則社會進步就不會發生。就像如果有個部落的人都認為地球是平的,而另一個部落的人都覺得地球是圓的,若是文化相對論者,就只能停在「這兩個部落的人文化不同」,而無法去批判其中一方的知識或認知是不符合事實的。
Rachels 用了一個有趣的例子:假設有個文化不吃牛,即使他們再怎麼窮也不吃。表面上他們與我們很不同,但如果去理解他們不吃牛肉,是因為相信過世親人的靈魂會停在牛隻身上,所以因為不能吃過世的親人,所以不吃牛。所以,我們都同意不能吃阿嬤,我們只是不同意這隻牛是不是阿嬤而已。我們並沒有這麼不同。Free the Nipple 女性主義者,跟穆斯林女性主義者,表面上行動南轅北轍,但是我們都同樣追求性別平等。對這兩派的女性主義者來說,都認為女性應有自主權、是完整的個人、要受教育、可以擁有財產、領導國家。我們並沒有這麼不同,我們僅僅是在到底要穿還是要脫之間出現了分歧而已。

但這個分歧,卻又是所有問題的根源。
穆斯林女性主義者透過「隔絕」來排除性暴力和追求性別平等(我把自己隔絕起來,你便不能侵犯我;你看不見我的性,就可以看見我這個人的能力);而解放乳頭女性主義者透過「露出」來排除性暴力(我穿得再這麼少,你都沒資格侵犯我;我就算穿得少,你還是不能以我的身體來評斷我,你要看見我這個人的能力)。對於性暴力,前者採取的是「防人之心不可無」,而後者採取的是「害人之心不可有」。兩者或許都有道理,可惜的是,不管哪一個路線,都可能無法改變問題。
在先知穆罕默德所在的年代,女性奴隸(類似家僕)因為工作需求而穿著較輕便(才能好好工作),而輕便的穿著也是他們奴隸身分的表示,自由女人則因為不用工作而穿著表示地位的特定長袍,透過衣著可以輕易分辨誰是奴隸誰是自由人,男性便可以挑選奴隸強暴。而穆罕默德將這個問題告知予神,神說,讓信仰我的女性、不管身分,全都穿著一樣的長袍,這樣一來,這些男性便無法輕易強暴女性。那在21世紀的我們都知道,要強暴你的人,是不管你的衣著的;你的衣著太長、太短都只是施暴者的藉口。就如這個相片輯呈現的15張「我被強暴的那天穿著什麼」要表達的,這篇文章則是描述了在沙烏地阿拉伯內的婦女受強暴的現況,即使阿拉伯是規定女性要包頭巾的,性暴力卻沒有因此減少,甚至有人試圖合理化懲罰強暴受害者。
所以我認為,只要男性沒有加入討論,一切都不會改變–妳穿得再多再少都沒有用。我們再怎麼討論到底要包起來還是露出來,才能保護自己,才能被當成一個人來看待,都還是在討論 how to not get raped,但是我們必須回到 don’t rape,才有可能改變困境。可能的受害者,仍然承擔了最大的責任,甚至互相不諒解-「妳就是包太緊才會被歧視/妳就是穿太少才會被歧視;妳這樣,拖累了所有女性。」我們的相互對立,成了問題真正的起源的屏障。
只有當我們把「don’t rape」當作討論和教育起點,才能真正改變問題。[註二]
只不過,我這個不知論者為什麼要來替伊斯蘭說話呢?
一方面,我認為近年來越趨嚴重的反伊斯蘭情節,建立在不理解與恐慌上,把極端主義和伊斯蘭混為一談,對解決問題真的沒有幫助。
另一方面,我並不是在為伊斯蘭說話,而是在試圖理解女性的困境,不管是穆斯林也好,非穆斯林也好。我認為把穆斯林國家女性的困境歸咎於伊斯蘭,也一樣對事情沒有幫助。問題不在宗教,而在在政治和文化敘事中掌權的人,而這些人,大多還是男性,他們也按照自己的認知去註解古蘭經,以達到控制的目的,儘管這是古蘭經明文禁止的行為。此外,伊斯蘭被預測會在半個世紀以內成為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宗教(因為現在穆斯林人口就很多,然後他們生育數也多),而目前以宗教為名的戰爭還看不到盡頭,但國族主義就已經蔓延歐洲多國,也替川普贏得了許多選票,我想,去理解伊斯蘭的本質,應該會是現代社會重要的一個任務。
但一定要記得的是,穆斯林人口分佈全球,有些女性的確有穿與不穿的選擇,但是在許多國家的穆斯林女性是被規定一定要穿著頭巾,甚至包覆全臉。只要不能自由選擇,就不可能有平等,但是這些規定和他帶來的壓迫,若不是源自於她們的宗教,而是她們生活中的男性,那麼批評甚至攻擊伊斯蘭,對這些受到壓迫的女性來說,只是另一種傷害。
而「穆斯林不可能是女性主義者」這樣的極端論點,就跟「是穆斯林女性就要包頭巾」,一樣對於改變現況幫助有限,因為女性主義是一種生活態度,不是教條;認為女性主義者必須遵守任何特定的形式表現時,就已經失去了女性主義最核心的價值了。如同蔡雅婷所言,女性主義是「一種對人與社會的關懷與分析,一種生活實踐,一種政治權力的移轉」。所以穆斯林女性能不能是女性主義者?我認為可以。例如馬拉拉,就是一個努力致力於各種種族宗教的女性賦權的典範。還有許多像馬拉拉這樣的穆斯林女性,都為了實現女性賦權、性別平等、終結暴力、改善貧窮而努力著,他們在我眼中,都是女性主義者。

但是包頭巾,到底可不可以做為女性主義的實踐?
我最終,還是認為不行,至少在終結性暴力方面。偏偏頭巾跟性暴力是緊緊相連的。
在先知穆罕默德的時代,包頭巾做為防止受到性暴力的對策,即使真的可以讓那個時空背景下的女性免於性暴力之苦,這畢竟是一個對策,而非一個解方;它終究還是「女性要懂得自我保護」,這和責怪性暴力受害者(victim blaming)是一體兩面,它默默允許著生活空間裡存在隨時可能的性暴力。「因為男性看到女性身體就難免有性衝動,所以女生要盡責讓自己不要成為引誘,這是為了保護自己。」如果是看結果,的確達成了「保護」、「避免」,所以很多時候我們也就停在這裡:你此時此刻盡責了,所以你免於受暴,但是是要不改變對於「男性看到女性身體就難免有性衝動」「這是本性,不能改變」的合理化,女性就得永遠都要花更多心力「保護」自己。而我們的世界,現在不就還是這樣嗎?
我真的很希望可以像這張圖說的,「裸露給某些人力量、節制給某些人力量,不同的事物給不同的人力量,而你沒有資格告訴她該選哪一個」。我真的真的很希望可以結論於此,這也甚至一度是我的結論。但是如果僅僅停在「我們不同,但我們都好」,是不是也就落入了文化相對論的陷阱裡了?就如同Jo的《台獨與人權》文中批評蔡英文政府在婚姻平權的議題上,落入了「對公平的偏見」陷阱…「套用 “The Newsroom” 裡面的例子來說,就是不能因為宗教團體今天出動五萬人上街遊行抗議說「我不同意地球是圓的」,你就必須跟著起舞說「台灣民眾對地球的形狀無法達成共識」,還要動用府會成立「地球形狀公聽會」,請副總統邀請正反兩方成立「地球形狀溝通機制」,並且請法務部成立「圓形地球專法」來保障那些已經看到地球是圓的人的公民權利。」挾持著「要尊重不同意見」而不作為,就已經落入了文化相對論的陷阱了。

但是,僅僅靠著裸露身體,也一定達不到性別平等的,這我很確定。所以我一定要再次強調,當我說包頭巾不能作為一種女性主義實踐,我仍然認為包著頭巾的穆斯林女性可以是女性主義者。我沒有辦法因為馬拉拉包著頭巾,就否認她對致力於女性權利的努力,就如同我不能因為一個女性穿著內衣我就說她不是女性主義者。因為一個女性主義者的對社會所有不公義的關懷,是不會一條頭巾或一件內衣消失的。女性主義並非全有或全無。但是若是深究頭巾的本意(而無關乎它其它保暖、防沙、防曬等功能),回到古蘭經的本意,她就是對於性暴力的 reaction。而古蘭經經文裡,即使對於強暴的男性有其懲罰,但是不斷不斷地強調女性要行為衣著端正以防騷擾(例:古蘭經33:60),這不是只是伊斯蘭的問題,因為句話在美國在台灣都也還是主流思維,但是不管出處,這樣的思維就是將終結性暴力的責任放在可能受害的人身上。
而對於身體應該如何才是美,我們被大量的訊息不斷不斷洗腦,我只要臉書滑個十分鐘,就有多少廣告是由美美瘦瘦性感的女性作為主視覺。穆斯林女性主義者的部分主張(非穆斯林女性也有此主張)女性要抵抗這樣的「如何如何才是性感」的洗腦,但我認為 Free the Nipple 也在為反對這樣的洗腦努力。我並非認為 Free the Nipple 就是比包著頭巾的女性主義正確,兩者都在現行世界中有其短處,但我認為透過裸露的衝擊,我們更有機會將對女性不友善的核心思維引出,也更有機會進行對話和檢視。也就是說,僅僅裸露而不進行對話,在我眼中看來是一樣沒有效果的。
所以,回到文章標題,我們要問的是「我們都同意要性別平等;但包著頭巾,是達成平等的手段嗎?」我認為包著頭巾(或穿著合宜),的確可以減少一些令人不快的眼光或騷擾,但也就僅僅如此而已;女性,仍舊活在隨時可能被侵害的威脅中。
我必須說,性暴力和性別平等的責任絕對不是只在頭巾,也不是只在包著頭巾的穆斯林女生。因為在非伊斯蘭國家、甚至我們認為「進步」的西方國家,性暴力仍然氾濫。問題不在是什麼宗教、不在是什麼國家,而是縱容地去相信性暴力好像命中註定一樣,就是會發生,唯一能做的就是女生把自己包好、藏好、保護好。這樣的消極應對,顯然沒有奏效。
但女性到底要怎麼樣才算是擁有自己的性呢?裸露算不算擁有自己的性?而透過裸露,又能不能解決性暴力的問題呢?若是有這麼簡單就好了。
物化女性的事業太龐大、太賺錢,裸露或者包覆,都可能難逃其手。對於演藝事業中的女性到底能不能是女性主義者,也已經有太多討論正在進行。性暴力是一個錯綜複雜歷史悠久的問題,要解決我認為要多管齊下,改變法律、改變教育、改變文化、改變想法、改變成見。透過將女性主義思維散播至更多顆腦裡,透過培力、透過思辨,透過訴說不同的文化故事,或許可以慢慢地改變什麼吧。幾乎想要為這麼弱的結論道歉,但是這是我能夠想到最好的方式了。
現在的我是這樣想的,但思辨不會止於此。
性暴力不是女性主義唯一關注的議題,也不是唯一重要的事。女性主義者關懷的太多太多,但是身體就是承載著我們的最親近的根,若無法將女性主義紮根於此,又能紮根何處?
聲明:
這一篇是我作為一個受西方女性主義啟發者,對於穆斯林女性受到的對待,在不斷閱讀、聆聽、思考中去理解在伊斯蘭世界裡的性別議題,是一個我與自己不斷辯論的過程,結論也反覆改變。對於古蘭經還有其他歷史文化議題,我都只是略懂略懂,用我有限的智識試圖理解一個無限複雜的議題。歡迎讀者加入討論。事實上,我真的需要知道其他人的想法,還有更專業的意見。
註一:穆斯林相信《古蘭經》的內容是真主透過天使加百列(賈布里勒)口頭傳授給先知穆罕默德,始自公元609年,直至穆罕默德在632年逝世為止。
註二:當然不是所有女性都是性暴力受害者,也不是所有男性都是潛在強暴犯,而且世界上不是只有男性女性,更不是全世界都是異性戀。但是因為伊斯蘭女性包頭巾的爭議起源就在於「避免遭受男性強暴/女性潔身自愛」這個概念,因此這篇只聚焦在這個概念上的討論。
註三:經文的解釋有許多不同的方法,而因為古蘭經原文是阿拉伯文,我僅能靠著翻譯經文和二手資料來理解古蘭經,因此可能有不夠周詳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