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有稿來Q】為何跨女沒有男性特權、雙性戀沒有異性戀特權?

投稿作者/吳馨恩

編按:本文與queeorlogy的編輯後記一起刊出

這個爭論已經很古老了,大概源自於70年代的同志運動與第二波女性主義(second-wave feminism),至今仍出現在LGBTQIA、女性主義社群中,有些人認為跨女(出生性別為男性的女性)有男性特權(male privilege)、雙性戀者則有異性戀特權(hetero privilege)。說是因為跨女有「生理男性身體」(male-bodied)、「被當成男性養大」(raise as boy);雙性戀者則是「可用異性戀身分生活」(hetero passing)。所謂的「基進女性主義女同志分離主義者」(radical feminist lesbian separatist)中,更有人疾言厲色地指控雙女為「叛徒」、跨女為「間諜」。

筆者於部落格發表一篇朋友翻譯的文章「還覺得跨女有男性特權?這七個理由證明她們並沒有」,是一名跨性別女性主義者對於順性別女性主義者,尤其是針對「排跨基女」(TERF,trans exclusionary radical feminist)的回應,用以說明跨女為何沒有男性特權。然而這樣的討論也出現在台灣,於是我想用自己的方式,來討論跨女與雙性戀者是否真如他們所說的有「特權」(privilege)。

“Transgender Pride flag” by SVG file Dlloyd based on Monica Helms design

「深櫃」是一種受壓迫狀態,「無法性別轉換」、「否定雙性戀」也是

所謂的「深櫃」(無法出櫃)情境,被同志運動視作一種受壓迫的狀態,也就是說無法「建立認同」、「表達自我」是受到壓迫的結果,包含物質資源匱乏、資訊不充足、環境不安全等因素,都是造成深櫃的原因,而且對身心健康、人格發展都有很大的傷害。像是前一陣子被父母硬帶去參與反同遊行的同志孩子,幾乎沒有人會認為他的處境可以稱作一種「特權」,因為雖然「出櫃」可能會引來歧視與暴力,就有不少同志孩子出櫃後遭到趕出家門,但這樣深櫃的同志孩子的處境,像極了隱忍家暴的婦女,即使沒有失婚、經濟困難,依舊不會認為她們的狀態是種「特權」。

那麼沒有足夠安全環境、物質及醫療資源進行「性別轉換」(transition)的跨女,或是因為被迫以異性戀身分生活的雙性戀者,這樣的處境都是對當事者主體性的否定,對自我認同及表達是很大的壓迫,在精神上的傷害更是難以想像,而且並非因此就不會遭受厭女與恐同。試著想想,有個自我認同為女性的孩子,她認為自己就是女生,但她的父母把她當成男孩子,可是她一直聽到「女生就是賠錢貨」、「我們不想要一個女兒」這些言論,她心裡會有什麼感覺呢?換個情境,有個與異性結婚的雙女,她一直聽著枕邊人與公婆發表反同言論,說同性之愛有多道德淪喪、敗壞社會,她的心中又作何滋味呢?將這些受壓迫的狀況描述為「特權」,實在相當地缺乏同理心。

迴避某種壓迫不代表不受另一種壓迫

這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有一種對「特權」的描述是「當別人因為某種事情受迫,而你沒有時,就是享有特權」。因此有些人會認為跨女沒有月經跟懷孕的經驗,然而在父權社會中,月經跟懷孕的狀態是遭到污名化、被歧視的,跨女「迴避」了月經貶抑與懷孕歧視,所以是有特權的。可是事實上,「沒有月經不會懷孕」對於跨女與男性而言,是有截然不同的社會意義及心理影響,男性可以因此獲得他們的男性特權、建立男性優越,跨女反而因此被視作/自認為是「不完整的女人」,接踵而來的是「不孕歧視」,在進入異性婚姻家庭時常有所困難,甚至不少跨女從青春期就陷入了抑鬱。

雙性戀者的處境也是,跟異性伴侶在路上牽手接吻時,固然「迴避」了恐同傷害,包含那些異樣眼光、暴力相向,可是也因此遭到了「異性戀預設」,這若要被稱作是「特權」,那麼被誤以為是異性戀的同性戀者、單身的同性戀者,也應該被視作「特權擁有者」才是。迴避了某種壓迫不代表不受另一種壓迫,「弱勢競爭」與「壓迫競賽」(oppression olympics)對於反壓迫毫無幫助,反而不利於弱勢者的團結。

Bisexual Symbol 圖片來源:thesocietypages.org

倖存未必好過死去,隱藏真我們的代價

曾經有人說跨女因為出生時被視作男性,不像許多女嬰一出生就遭到殺害,或是因為女性身分自幼失去受教權、淪為文盲,所以是有特權的。這樣的論述像極了反女性主義者主張:「戰爭/屠殺中死的多為男性,所以女性有特權」一樣,但這種說法很快就被女性主義社群反擊,因為很多女性縱使沒死,卻在戰爭中慘遭強暴、強婚、強迫懷孕、人口販賣甚或軍事性奴役。最著名的例子就是,開創性騷擾立法的女性主義法學家Catharine A. MacKinnon就在國際法庭上,將戰爭中的集體強暴與強迫懷孕,概念化成違反國際人道法的酷刑與種族滅絕(genocide),與屠殺並無二致。

那麼跨性別女孩一出生就被「指定」(assigned)了不屬於、缺乏歸屬感且無法認同的性別,為此感到無盡地迷茫、恐慌,必須為此做出屈從與反抗,甚至因此遭受身心暴力對待,這樣的不幸並不該被稱作「特權」。先不論像是跟馬拉拉同年獲選為最有影響力青少年的Jazz Jennings,這種從很小就被家庭接受跨性別身分的跨女,依舊經歷著恐跨與厭女。許多不被接受、無法轉換的跨女比起「被當成男性養大」,更像是「被當成不男不女的異類養大」,經歷了比順性別女孩更嚴重的資源匱乏、失去更多家庭重視及期待;雙性戀的處境也是如此,許多雙性戀者並不像某些同性戀者所認知的「在異性戀社群過得好好的」,反而是「同時遭到異性戀與同性戀社群排擠」,這也是為何雙性戀被稱作「雙重暗櫃」的原因,在許多雙性戀少女的身上可以明顯觀察到這樣的現象。

用一段話來解釋的話,就是因為跨女不等於男性(所以「男跨女」的稱呼並不恰當)、雙性戀不等於異性戀(雙性戀並非「異性戀+同性戀」),並不像是某些人說的可以透過「假扮隱藏」獲得特權的。

對弱勢者的排除就是暴力

回到前面說到的「基進女性主義女同志分離主義者」,女性主義與女同志社群排斥雙女與跨女的問題已經行之有年,像是基進女同志Sheila Jeffreys在其著作《愛上敵人?》、《拆解酷兒政治》與《性別傷害-一名女性主義者對跨性別政治的觀點》中大肆地攻擊雙女與跨女;在《我愛她也愛他:18位雙性戀者的生命故事》中有提到曾有一本被全美大學採用的讀物《女同志入門書》(A Lesbian Primer)其作者Liz Diamond就宣稱雙女「和男人有性關係,(她們)無法和女同志一樣經歷相同的壓迫」;著名的密西根女性音樂季(Michigan Womyn’s Music Festival),就有長年的排跨歷史,以及對皮革女性的暴力相向;台灣首個女同志社群中心「好窩」剛設立的時候,卻設立了「排跨政策」(禁止跨性別女性進入),受到大量的跨性別者的抗議其當時的發言人還回應:「我們有跨性別聚會,對跨性別很友善」、「跨性別可以來台中基地(一個幾乎都是男人的地方)啊!」、「我們是怕其他女同志不來」,在許多經過批評聲浪之後,才將這個政策取消。

從遭受強暴的比例來看,雙女與跨女都約為2分之1,遠高於順性別的女同志與異性戀女性。雙女跟跨女平均上也比順性別女同志與異性戀女性更容易陷入貧窮。女性主義與女同志社群都有對男性或異性戀加以排除的傳統,這樣的做法本意是為了在這異男中心的社會,建立女性與女同志主體、打造安全環境與發言空間,但這樣的做法被用來排除同樣需要這些資源、處境更加艱困的雙女與跨女,就像是安全庇護、社會福利排擠移民及難民一樣,是一種非人道的暴力!卻有人為此政治目的,指控雙女與跨女擁有「特權」,加以合理化這些暴行,實在是相當令人髮指!

編輯後記全文:
特權與壓迫,或許並不互斥

吳馨恩作者簡介:

一個關心性別議題,對女性主義、性別理論有一些研究的跨性別女性。曾遭受過性侵、校園霸凌、家庭與親密暴力,長期失學、失業與貧困,致力於推動反暴力的同志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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