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感情

【客座】婚姻平權平不了的異男忘

客座作者/monster

先寫在前面,首先這只是平淡無趣的反思紀錄,不含任何情節。再者,儘管我並不是很想進入「男性」這個認同,但大多時候為了易於生存一些,幾乎是順著男性的規範成長,而在情慾上我一直喜歡男人,撇開錯綜的性別認同以及一些尚待釐清的生命軌跡,我會姑且將自己歸類在男同性戀這個範疇之內,我認為這個範疇需要用我的一生去質疑,而雖然我並不相信它,但以下容我暫且使用男同性戀者的標籤。

上個月24日是宣布限制同性結婚是否違憲的日子,結果如大家所知是違憲的,當天就有朋友傳訊向我道賀恭喜,我雖不驚訝,卻還是潑了冷水:「關我什麼事?」潛台詞則是:「你們異性戀要互相結婚也用得到,我暫時還不想用。」這樣的想法很像玩笑話而且我一直拿來嘲諷恐同的異男們,但其實是各家論述很常見的論點,也就是「同性婚姻」這四個字裡找不到「戀」,換句話說,想取得法律上保障的單身異性戀,也可以找未婚同性登記結婚,因為同婚從來不是同性戀的婚姻。

另外一層緊密接合在一起的意思是,既無戀,那婚姻也就不一定以戀愛為基礎。不過接下來我要談的,不是關於婚姻—家庭神話的論述,而是這位朋友的理解,或許是直接把我的回答當成「沒有(戀愛)對象」。這很符合目前社會裡相愛然後結婚的邏輯,但我既不打算結婚安排進我的人生里程,現實中也沒對象可結,就算把愛人與配偶的角色分開,我同樣也沒有人選可以一起走進法定關係。

Photo by Laurence & Annie (CC)

那麼,除了基於性別平等的理由以外,我為什麼要支持婚姻平權?於是,我想先從自身的感情經驗出發。在過往的感情經驗裡,我都處在單戀的狀態,雖然我認為情感無法歸因,但對方是異性戀,一直是我無法跨過去的障礙。

除了他們的自我認同,何以判別這些人就是異男?老實說我無法憑任何線索去篤定他們就是異男,以免落入本質化的想像,但這並不表示異男與男同之間就沒有界線可以被知覺,兩者的成長經驗仍然有跡可循,比如在性傾向這方面,同與異所受到的質疑儘管因各向度而異,但一定程度上,後者在社會上遇到的阻撓更為頻繁而明顯,否則同性「婚姻」也就不會把同性「戀」做為主體,更甚者是主要由後者推動前者,我們較不會看到異性戀者出來為自己爭取與同性結婚的權利。

然而,喜歡異男不就是一般的「異男忘」嗎?不就是「gaydar」不夠響所以錯愛嗎?我認為親密關係之所以會是一個議題,甚至能夠與婚姻權相結合,就是因為它可以很有社會性。如同前述,異男與我的生命經驗有所殊異,其實是因為我們的性別化處境是透過社會的權力機制指派而來,因此這些社會範疇值得去挑戰,卻又有界線運作的軌跡讓我們了解彼此的不同。

這麼說有點過於抽象,但親密關係既有社會的性質在裏頭,同時它也包覆了情感、情緒,那是很非理性又很混亂的情況。如同我覺得,我可能會因為我被貶抑的情慾而無法諒解這世界上的異男,但我在關係當中還是對異男抱持著特定的情愫或憧憬。也就是說,因為我們處境的差異,我無法平心看待異男的社會位置,但同時又因為這樣的社會位置,使得異男的成長過程中,在性別化的體現裡多了一層未經歷練的蒙昧,若他們沒有因此長出惡意,便是一種天真無邪。我喜歡的是這樣的感覺,不一定有看起來很理性的依據,但在很「社會」的同時,又很「私密」。

Photo by Bethan Philips (CC)

後來我在一次講座中聽到了他人的經驗分享,有人提到他身為身障者卻喜歡身心健全者,而講者說了我不見得認同、卻心裡難以否定的答案,也就是我們都想變「正常人」。我將此番話連結到了我的感情經驗,我喜歡異性戀男性的身體、喜歡陽剛的身體、喜歡擅長我所不會的身體,我常常以自己的單身狀態向朋友開玩笑說我是在擁抱父權體制,但或許我骨子裡還是在強迫自己成為「正常人」,儘管我的知識告訴我「正常」是需要拆解的,如同權力指派給我們的汙名是不合理的,但在慾望上我卻無法解決這個衝突,於是這些都投射在伴侶的選擇上,期待未來這個想像中的主體,另一半部分由那個正常的人來完成,而這樣的期待,造成的只有我在感情裡的挫敗。因為撇開異男可以被掰彎的流動說,他們終究不會選擇我。

從私密的感情經驗回到公領域的婚權運動,同性戀需要結婚,或許也有慾望獲得制度認可的意涵,而這個制度正是透過權力而有了神聖的正當性,那走向制度是不是也是一種走向「正常」的過程?回到我在最前面的問題,我在婚平的論述裡無法找到自己的位置,那我為什麼要支持婚姻平權?我想是因為看到了這樣的連結。

走向正常的慾望或許只有大膽承認它,讓它現形、將它標記出來,而不是避談,才有讓(非)正常的界線開始靈活的可能,我想婚姻的本質也是如此,我們不必然要走上毀家廢婚路線,卻可以透過對「正常」的辨識,進而質疑,使得這個共同體可以讓各個面貌的慾望穿透正常,得以好好並存,共同生活。婚姻和親密關係一樣,談的都是不同位置的人如何共同生活。

我的感情經驗與婚姻平權之間的紀錄就到這邊,或許我沒回答到我的問題,當中連結也說不清楚,而且我甚至兩年後也可以找單身異男結婚?但寫出這篇,也只是想告訴那些婚平論述以外的人,特別是像我這樣想當正常人的同性戀,你並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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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stermonster

愛男人的陰柔男,但拒絕男同志的身分政治與婚家意識形態。

某些情境下會認為自己是異女。過去受規範投射,一直處在「成為異男」的過程,形塑出(據友人說)特殊的性別氣質,變得真gay假gay莫辨。

因此比起gay,更喜歡自稱qu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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