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Utopia Family/家庭烏托邦

我一直認為,一個家庭的組成,並不是建立在血緣上,也不是建立在婚姻上。

比如說,如果把一對伴侶的結合,視為家庭的起始,不同血緣反而是重要的考量;又比如說,如果這對伴侶不結婚,但攜手到老,他們作為家人的意義應當也沒有任何減損。

那麼家庭的維繫究竟是什麼呢?

我想是一份同甘共苦的羈絆。

在我心裡,有一張繞著這個idea起草的藍圖,關於我要建構的那個屬於自己的家庭。

首先,我希望和一個心愛的人攜手共老。
其次,我想和一群朋友住得很近彼此扶持,同棟樓、同社區都好。
最後,在行有餘力時養育下一代。

Photo by Angela (CC 2.0)
Photo by Angela (CC 2.0)

這些想法,我相信和大多數人都相去不遠,只是我的施行細節可能稍有不同:由於不認為家庭建立在婚姻上,因此即使同性婚姻合法,我並不真的想結婚;而我認為孩子不需要自己生、朋友也是家庭的一份子,就像最初決定共組家庭的兩個人一樣,血緣並不是重點。

說到不結婚,曾經有人以為我不支持同性婚姻。其實,在婚姻這個制度下,我認為所有人都應該有同等權力。我不支持的,是婚姻制度本身,和其背後許多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東西。像是婚姻被美化為愛情的印證(它當然可以是,但不是唯一),在它作為社會中利益分配制度的本質被忽略的狀況下。(註二)。

因此我不想結婚。並且或許很理想化的認為:能走一輩子就會走一輩子,一對伴侶不需要也不可能靠婚姻的誓言或合約來維繫感情/家庭。畢竟一個家庭如果沒有心靈羈絆,那麼婚姻也只是一張紙。

相同的,如果沒有心靈羈絆,血緣也不過是去氧核糖核酸。我認為家庭是任何人生的起點,也是心靈難能可貴的避風港。我能提供的家庭,當然不是我朋友人生的起點,但希望可以是他們的靠站;同樣的如果可以,我願意成為某個孩子的港灣和後盾,血緣依然不是重點。

巧的是,我似乎剛好沒有這方面的母性特質,不知怎麼的對於懷孕、延續基因、傳承血緣等等沒有太大興趣。也就是說,我無意生,但願意養。我認為我和伴侶能提供一個家庭所能給的和必須給的,不會因為有沒有血緣而有差別;就像「一個家庭不會因為是異性戀家庭就自動是合格的好家庭,也不會因為是同性戀父母就不能提供一個孩子身心所需」一樣。

說到這裡,我想借用Zach Wahls (註一)的話來說:「家庭這個觀念來自於我們對彼此一起渡過難關的承諾,進而感受因為對彼此的愛所帶來的幸福。」

這是我如烏托邦般的理想家庭,不問血緣、不問婚盟,只為愛而存在。

註一 Zach Wahls是誰?他是一對女同志伴侶的長子。曾經在愛荷華州議會針對同性婚姻的議題提出發言。他娓娓道來他的家庭並沒有什麼不同,動之以情、說之以理,是一段令我非常感動的演說。

註二 在可見的未來中,婚姻畢竟屬於社會制度的一環。如果不照著制度走,我組成的家庭就得不到法律認可,未來可能會面臨無法到醫院探視伴侶、不能簽醫療同意書、無法共有財產、合併報稅等等的狀況。因此,登記為同居伴侶,屬於我目前比較可以接受的選項:避開眾多被和婚姻劃上等號的情感/道德/家庭窠臼,但在沈屙的制度中還有立足之地。

註三 前兩註在文中順序相反,是想說由於Jo的註太精彩,有人可能現在會先看註了吧(笑)。先看註的話,這個順序會比較好 XD

4 Comments

  1. I love that Zach so much! But yes, I totally agree with your point on marriage itself being nothing but a manmade system which serves to regulate the society, and yes, it seems “common law partnership” would be the resolution until there’s a more well-rounded system.

  2. 我常說我支持同志婚姻(或是伴侶承認)合法化的最大理由和最強動力,就是這樣如果我的伴有公司員工旅遊(或是去度假勝地開研討會)的時候,我就可以正大光明的跟過去了…。p.s. 大家現在都好注意我的註解我壓力好大阿 XD,請大家多支持正文!謝謝!

  3. Jo, 大概是因為我跟女朋友沒有人從事正職朝九晚五的工作,所以腦筋還沒動到那上面。XD 我都有看完本文才看註釋啦。aeolusxiv,真的,我也覺得Zach好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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