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

婚禮的祝福

作者:Effie

這輩子第一次以親友身份出席婚禮,男女主角分別為我的初戀學姊以及與她愛情長跑數不清多少年的男友。

這一刻不能說從未想過,然而即使在腦海中演練了千百遍仍抵不上人在現場時,專注凝視著新郎新娘站在入口處要走過那條長長的紅毯路之前,緊握彼此的手,偶爾在對方耳邊低語的模樣。

我從沒見過學姊笑得那麼美。

那一瞬間,我的心中湧上了難以名狀的情緒,有點酸澀,更多的是感動,那股情緒浪潮衝擊了我的眼眶讓我差點成為婚禮尚未開始前就哭得西哩嘩啦的首位犧牲者。可是還好,站在他們前方的小花童正太完全不受控制一心想當棵千年神木文風不動的行為轉移了我的注意力。

也使得我能夠好好將學姊穿著白紗的身影刻印在心底。

不曉得穿著白紗舉行婚禮接受眾人祝福是不是每個女人的希望,至少我完全無法想像自己穿上白紗的模樣。然而,能夠大大方方公開自己將與身旁的伴侶共度一生這一點,我想應該是每個人的希冀,而在某些時刻,那個大多數人習以為常甚至理所當然到感覺麻煩的儀式卻是那麼難以達成。

2012/08/11社團法人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的會員美瑜與雅婷舉行了公開的同志佛化婚禮:

看了很感動。

憲法第七條明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於是我一直認為在基本權利上,人皆生而平等,然而性向卻是道看不見的牆,阻隔了同性之間享有同樣權利的途徑。(所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啦!)(誤)

結不結婚不重要,重要的是「擁有決定要不要結婚的權利」。

尤其當目前民法是以登記制承認婚姻的存在與否,一紙文件代表的不僅是一個家庭的組成或兩人從此禍福與共的象徵,而是法律上應得的權利。當另一半住院時,你能夠以「家屬」的身份照顧她、替她做決定;政府提供的小家庭購屋貸款,你們能夠申請;任何攸關於你們之間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分配或保險受益之類,都能夠白紙黑字記載下來且發揮法律上效力,就連遺產都能以配偶身份獲得應有的部份。

結不結婚真的不重要,民法中有沒有明定只有男女能夠結婚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身為這個國家的國民應享有的權利卻被剝奪了,那才是需要關心與注意的事。

初戀學姊的男友向她求婚的方法是一張黃色的便利貼,上頭寫著:「時間也差不多了,就結婚吧。」令我想起某位睿智的大姊姊曾說:「既然異性戀都能用那麼無聊的理由結婚了,憑什麼那麼多想結婚的同性戀不能結婚?」

我也想要像是參加初戀學姊的婚禮般,參加所有同性戀朋友們的婚禮,送上同樣誠摯的祝福,以相同力道鼓掌恭喜新人從此邁入不同的人生階段,親眼見著新人臉上洋溢幸福歡欣的笑容,緊緊握住伴侶的手,兩人一同扶持堅定走過那條長長的紅毯與人生道路。

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能看到同性婚姻的立法或民法的修正。(伴侶法先通過也是可以的)

人皆生而平等,我想繼續相信下去。


Effie

擺盪於十字路口。沒耐心任性難搞挑剔龜毛。
山頂洞人。夢想是扛著狼牙棒對某個人說:「just shut up and be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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