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 感情, 伴侶

the significant other

第一次見面,她還是個女孩。為了維持低調於是借了姊姊的中古車,戴著拉風名牌太陽眼鏡(?)接大家去參加朋友的 pool party。剛下飛機的她不知哪裏來的精神體力,充當司機一路開往某橘郡豪華公寓。以往預見某社交聚會場合可能聚集半數以上陌生人時,我通常會婉拒參加,然而那段期間當時的女友因為前女友來美國 conference 於是讓我”消失”一週(what the hell?)而我竟然照做,心情不佳之餘才答應熱心友人的邀約出門走走。

是 party 還是 potluck 也記不清了,但是她將盤中一口食物餵給朋友的畫面擊潰了我。「她們不是 couple 都對對方這麼好了,那我們又算什麼呢?」,「她們還是兩個踢啊!」(事後/現在知道她不是踢-.-)總之,誰也不知道我們的第一次見面會對彼此往後的生活造成如此大的影響。

之後我離開了那段好不健康的關係;前女友將自己送去見心理醫生,我則是關在網誌的黑洞。週邊的友人開始為彼此湊對卻總不是我和她。直到她學期結束回臺灣的前一週我們才決定交往。於是遠距離開始、熬完暑假、她終於回美繼續學業、以為柳暗花明就會過一村的此時,臺灣的事業發生危機,迫使她即刻離境。

距離、壓力、情緒,可能是我們後來敵不過的原因,接著失去聯絡,以為我與她的關係跟過去的那些人沒甚麼兩樣。

但是故事沒有結束。身為一個在美國工作的外國人,在轉換居留簽證時需要一名當地居民作為保證人,當時除了上司我沒有其他援助,就在萬念俱灰的同時,消失已久的她居然出現、以她的人格請她的朋友為我擔保使文件順利過關;我的感激沒有說出口,因為連我自己都不能肯定我值得她這麼做。她大可以冷漠以待,看著我簽證效期結束回到臺灣,也許可以順理成章地重新開始,但她知道成全我與家人留在美國才是我家裡真正的心願。

幾天後,她原先拒絕但我仍堅持讓她進門與母親打聲招呼。母親聞聲從旁院來到,一見面就急忙握住她的手激動地說:「妳扣啊,妳是去哪裡了?一定是 Nike 脾氣壞讓妳生氣,否則妳不會這麼久都不理她,也不來看我們,是要把我們放煞(台語:拋棄)了嗎?」說完兩人就一起落淚(八點檔都是這樣演的)。我的心情彷彿如釋重負,殊不知她不在的這段期間,我都只能以沉默來回應母親不下百次的疑問,這第一百零一次總算有本人來安撫。

這幕景象牢牢在我心底,惆悵又糾結。但我也常在想:媽,如果她不只是妳女兒的朋友而是伴侶,劇情還會這樣演嗎?

身為另一半,她接受妳女兒的情緒化,買的房子距離我公司只有五分鐘,連買車都讓我選款式,更不要說她還開了間茶店每天做得要死只是為了和我一起留在美國,這麼好的女孩,我還能不把她娶回家嗎?

所以故事目前只能演到三不五時她就問我何時要求婚,而我還沒湊到錢可以買鑽戒。親愛的,妳乖,會有一天幫妳正名的。

 

san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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