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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稿來Q】愛/滋長之(不)可能

編按:閱讀本文之前,建議先閱讀由V太太撰寫的導言《I AM HIV+:如果+號可以代表連結》

文/M.S

在我們做完的兩三周後,他丟了訊息。「我有跟你說過我是HIV+嘛?」這深夜突如其來的訊息令我一頭霧水,困惑的回了「似乎沒有,怎麼了嗎?」「對不起,是我疏忽了,我覺得我當時應該有責任跟你說一聲,現在才跟你說,希望你不要太介意。」得了個誠惶誠恐誠意十足的回應。

唉唷我的天啊,我們那時候不是都安全性行為了,之後哪還有什麼責任不責任的?!況且地球很危險,你我萍水相逢一場就這樣掏心掏肺,不怕我拿著你的隱私就到處招搖?這圈子對感染者很不友善啊,小心所遇非人自己還是要適度保護自己。一邊回著一邊覺得這人真有種教人替他難免感到擔心的憨直。另一方面,對於這人的某種誠惶誠恐,不免也感到一陣難過:當人感染愛滋的時候,好像全世界什麼隨便的阿貓阿狗都自以為他們有什麼資格可以對他指指點點一樣。

前陣子在陌生人的FB上看到了開團多P的活動,其中刺眼的莫過於這項規定:參加者攜帶驗血報告證明你是健康的,有病就不要出來害人。每每看到這種自欺欺人的訊息就不免搖頭,要嘛這主辦單位大概是衛教知識嚴重不足,要嘛次不過是掩耳盜鈴之舉;畢竟有點常識都知道:HIV有所謂空窗期,所以儘管當下的我拿著健康報告也無法證明當下的我就是健康的,那頂多意味了「從驗血那天算起的兩個月前的我」是健康的。

所以這種文告一來歧視感染者,何以說是歧視,是因為我們都知:病毒不會透過性交就讓另一人成為帶原者,然而我們卻以此為由禁止了感染者性交的權利;這就好像,我們明知道小孩子不會因為同志的教導就成為同志,然而我們卻以此為由禁止同志撫養小孩的權利。再者,這樣的宣傳方式不也正好創造了一種「我們都是健康的」假象,所以如果在這裡頭無套做愛似乎也無傷大雅(事實上卻可能會因此中標),而根據目前的研究也顯示:就算是HIV+,當感染者按時服藥控制到測不出病毒量時,就算無套性交傳染性也是極低。(底線部分請詳見下方註解)

甚囂塵上的害人說更是駭人:你情我願的做了愛,套子不也是彼此協商戴不戴,既然這是個互相的過程又哪裡有什麼害不害?(除非過程中對方不守信去拔套戳洞,但此舉乃是毀約背信與感染者身分與否又和相干?)倒是有回感染者某君問我說「我都會先說自己的感染者身分,但對方還是要跟我無套做愛時,我就會答應,但有時還是會覺得這樣是不是害了他?」而我只是覺得他把自己的責任看得太重了,畢竟人們在追尋自身慾望時也都經過了多少衡量與掙扎,這種「我害了他」的想法豈不也是辱了那人把他當成完全沒有自主思考能力的智障一樣。當時回了「你也不用想太多,別人會有他們自己的考量。不過你也要當心別人害了你啊,畢竟雖然是HIV+但也有交叉感染的風險,而且相較抵抗力下降,可能因此感染了其他性病。」

會這樣看事情並不是自身對於疾病無謂:我慮病,跟我熟些的朋友從來都不會懷疑這件事情。就算是跟男友做愛也要像匪諜就在你身邊一樣的於鳳鸞顛倒之際堅定而掃興的在對方耳畔輕呼一聲:套子。過往有些時候,或許對方興致在頭難免疏忽就要長驅直入,若是兩廂魚水甚好我自是以禮相待,巧笑倩兮小手輕攔一邊以口代手不失情趣的替對方戴上套子(這技巧當然要感謝熱線多年栽培);若是場食之無味等著完事的雞肋之宴,不免不耐煩的指指床頭一句:你還沒戴套子,不耐煩的配上一種:你媽沒教你10要戴套床邊要麻繩想死請自盡末要在這裡毀了老娘的清譽誰有那個閒時間跟你這等角色玩命去。大二那年本來要申請拓網,但是填到了"介不介意感染者"那欄,怎地就是無法填下不介意,我知道不應該是這樣的,對當時的交往對象說:感覺很挫折跟難過,我覺得自己真是虛偽極了。

Photo by jacinta lluch valero (CC 2.0)
Photo by jacinta lluch valero (CC 2.0)

幾年過去,倒是對那種莫名的對於疾病的恐懼情感已然釋懷:重點不是對象,而是行為當下。但多少時候我還是希望如果對方是帶原者的話至少第一次時不要告訴我,儘管確信那身分並不會影響我們做不做的約定,但我想:在性的過程中不免多了份彼此的誠惶誠恐,而那隔著的說不出的膜遠比那薄薄一層的塑膠套子更令人感到一種說不出的生疏,並且提醒著自己:你的恐懼是如此醜陋。不若就結束之後,那種塵埃落定的感覺一種做了也不外乎是這樣的心境,或許隨口聊聊少了份刻意而令人來得安心。

還記得那晚我跟A兩人聊天時喝得很醉,醉到自己很勉強的吐出幾個字:你是不是感染者。我只記得當時一邊在流眼淚,而他什麼都沒講。後來的事都忘了,早上起來時他只跟我說:你昨天喝得好醉,後來又吼又動的,我要用力抱住你你才能好好睡覺。而我只是很靦腆的笑一笑:不好意思,喝太多了。我們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隔天跟男朋友聊天,我說再醉我都記得自己那晚的眼淚:因為我覺得很痛,對方又不是不知道我對愛滋的態度,我們的關係也夠親近,為什麼他還要這樣閃躲,感染者在這個社會所要承載的眼光到底有多麼的沉重。

自己是要多麼的借酒裝(真)瘋才有辦法問出這個令我自己都覺得羞愧的問題;然而,為什麼現代一堆人可以這麼理所當然的問候別人有沒有愛滋就像問候別人的娘可好一樣?前陣子認識了C,其實聊起來感覺也沒啥問題,或應該說還不錯。但在我拒絕直接回答有沒有H之後,對方恍若消失無蹤。

其實一直有個很不爽的情緒在:我男友,歷任男友,可能都不覺得他們應該(可以)問這個問題了,你不過就是個ㄆ友,HOW dare U?而這情緒,當然也有一部分是我的學習過程讓我對隱私權的概念非常重視。而另一方面也覺得很悲哀:我管你是什麼人,反正我先看你有沒有病再決定怎麼對待你。(而你不說有沒有就表示你心虛,你就一定有。那如果我理直氣壯的說出:我很安全。那到底是承諾什麼?怎麼想都只覺得這一切很荒謬)

想起紀大偉之前在FB上PO的訊息:有些台灣人帶著快篩試劑去泰國買春,遇到MB見一個篩一個,有病就踢開直到篩到一個健康的(當然不得不再次質疑:這種建立在自我安慰的健康到底是什麼?)有人說既然是花錢當消費者,當然有資格享受最好的服務。有時我常想對這種人好像也不能苛責些什麼,因為那就是他的價值觀:一切都是可以放在算盤上斤兩論盡的,所以對方是人又怎樣?在市場上他一樣是個可拋棄是用過即丟以質論價的貨品而已。

我誠心希望這種人可以律己恪守自身價值觀才是:被惡意解雇不要喊什麼自己有勞動權,因為你在論斤論兩的勞動市場就是沒有價值的才會被急著下架;情場失意時也不要哭要自己付出多少,因為不管付出多少反正現在你就是個過氣商品難怪被丟掉;大病大限之時請照顧好自己,反正做為醫療廢棄品照著你的人生美學又如何好意思要他人買單?我常覺得人要活的醜陋也無謂,但至少請真誠一點不要虛偽:視他人如草芥而毫無憐憫之心的待之時也勞煩請依此標準誠實對待你垃圾般的人生。

作者:M.S

很破(POST),且相信真愛。同時罹患性傾向認同障礙與物種認同障礙。目前就讀於心理所,慣於軼事化與敘說形式的書寫風格,並以此作為某種知識型生產的酷兒實踐與(性)政治批判。以對sexuality study有興趣者自居,拒絕被指認為feminism或者是gender study。

編註:

誠如V太太撰寫的導言中所指出的,這篇稿件,Q和作者M.S沒有完成最後的討論。在此附上最後一次與M.S的通信中,我們就底線部分與他做的討論,以供讀者參考:
前段時間我們看到台灣愛滋病學會貼出這篇訊息:https://goo.gl/H4YnSM

想要建議把它列為備註,不知道是否適合?另外,我們有幾點編輯上的建議

一是「從驗血那天算起的兩個月前的我」,不知是否改為三個月較好?因為目前的檢驗主要是驗感染後體內抗體量的增加,而從感染到抗體量增加至足夠數目被驗出,約有三個月左右空窗期。現在有些檢驗會連病毒量一起驗,也有比較新的檢驗方式會縮短空窗期,但似乎原則上還是三個月。如果覺得無需特別修改,我們會以編註來說明。

二是「病毒不會透過性交就讓另一人成為帶原者」這邊,我們了解意指關鍵在於是否為安全性行為。如果可以的話,能否稍作修改讓語意更清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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