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Q筆記

【有稿來Q】「詮釋非暴力」—巴特勒演講筆記

投稿作者/kozue

美國當代哲學家茱蒂絲巴特勒(Judith Butler)最廣為人知的論述,大概要數性別和酷兒相關的理論;但其實她的理論研究相當廣泛,涵蓋包括政治哲學、道德學和文學理論等等。1月22號下午她受邀在南加大(USC),發表題為「詮釋非暴力」(Interpreting Non-Violence)的演說,內容相當精簡有力。雖然無力做整場演說的筆記,但在此將她的論點稍作整理,希望能和更多人分享。

圖片取自演講活動頁面

演講一開頭,巴特勒先拋出一個問題,她問大家「你是否願意對非暴力做出承諾(commited)」(原句是:are you commited to non-violence?),她說,會這樣問這個問題是有原因的,因為我們看待非暴力常常伴隨著一些條件,比如說,很多人會表示,他們願意承諾採取非暴力行動,但會有例外和但書——像是在自我防衛的情況下,如果生命財產受到威脅、自己的親人朋友甚至毛孩子受到傷害,很多人會把這些情況視為非暴力承諾下,可以接受的「例外」。

於是她接著問了,那麼如果是你住在幾個州以外的的遠房表親受到侵害、或是你隔壁鄰居很吵的那隻狗被人扔石頭,我們也會同樣覺得這應該成為非暴力承諾的例外,並且為了自我防衛而採取暴力行動嗎?

講到這邊,她先特別說明了這不是要鼓勵大家全部採取一視同仁的行動,而是想要提醒大家,究竟那條「可以放棄非暴力」的「例外」的線要畫在哪裡,其實是很模糊的。我們很快就會發現,這條例外的線基本上會落在「哪些生命比較值得和哪些生命比較不值得」上,而且很多時候是基於人口、種族、群體的「認同和辨識」(identity);如果進一步推導下去,其實這條「例外」的線,等於也是邁向法西斯、種族主義的開端:因為所謂的認同(identification),並不是相同(sameness),在認同的同時,也是區分出了社群、群體。

巴特勒認為,要談非暴力,就必須要先跳脫出「什麼樣的暴力是合理的(justified)」這個框架來思考。像是前述所舉的例子,就反映出自我防衛作為一種合理的暴力,有可能最後會導致某些群體被認為不值得的後果。如果我們進一步思考,也可以發現,有些人的自我防衛,不會被視為一種合理的暴力,比如說難民,他們的自我防衛行為,在「國家的合理暴力」(像是警力、軍隊、驅逐)前,不但不會被視為合理,更有可能被視為犯罪。因此,就和「例外」的那條線要畫在哪裡一樣,什麼樣的暴力是「合理的」,同樣也不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

有些人的生命,被視為比較有價值的,而有些人的生命,被視為比較沒有價值 的;嚴重一點來說,有些人即使活著,但在政治和社會情境裡,因為被認為沒有價值,等同於已經死亡。如果不能從根本上擺脫這個「誰的生命比較有價值的」框架,那麼非暴力的思考終於會落入「誰有權詮釋誰有價值和什麼是暴力」的困境中而徒勞無功。

但在必須跳脫這樣的框架的同時,巴特勒認為實踐非暴力的時候必須在許多互相衝突的概念框架中進行,包括隨時對「誰有權詮釋什麼是暴力/非暴力」以及「誰獨佔暴力」兩件事情保持警覺,同時在非暴力行動中,要有能夠挑戰那個詮釋框架和獨佔存在的能力。

巴特勒表示,非暴力是一種行動,但也同時是一種「不行動」,非暴力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實用主義的一種批判。以土耳其的「standing man」運動來說,這就是一個在完全遵守國家「合法暴力」的要求:不集會、不在公開場合交談、與旁人保持一定距離等情況下出現的非暴力抗爭。許多土耳其人到廣場上,只是站著,但抗議、不合作的訊息是非常明確的。

總結來說,巴特勒主張「暴力並不會在被合理化時終止;相反的,合理化暴力會產生新的暴力」,因為總是有一個「誰」有權去詮釋什麼是暴力,而這個誰不管是任何群體、甚或是國家、法律,最終這個詮釋會成為對某些人的新的暴力的起頭;我們應該要體認,對暴力或非暴力的詮釋權是政治的,它不應該只停留在個人道德的、認為某個生命都應該有同等價值的層面;我們也應該停止以「比較價值」來思考生命,而是思考如果失去某個生命我們會經歷的「哀悼」(grievibility)。她認為如果我們能夠理解,如果任何一個生命的喪失都會被哀悼,那麼我們應該可以理解,沒有任何生命是應該逝去的(這邊巴特勒有強調並不是單指人,也包含動物和其他生命)。

 

kozue

漂泊過的地方太多,記不住所有風景,但漸漸記清楚了自己是誰,
所以我沒有照片,因為皮相會老,但我是我,總會銘記於心。

Leave a Reply

Discover more from Queerology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